泾县查处76岁男子私设捕兽夹非法猎捕“三有”野生动物案并完成救护移交

3月15日下午,泾县公安局泾东派出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线索。民警走访某村时,发现村民钱某疑似非法狩猎,随即开展检查。在其储藏室内,执法人员查获4个捕兽夹以及两只被困野生动物。经专业机构鉴定,两只动物分别为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猪獾和鼬獾。

从“想尝鲜”到触碰法律红线,这起案件再次提醒:生态保护没有旁观者,法律底线不容试探。守住不猎捕、不交易、不食用的基本红线,既是对生命的尊重,也是对自身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负责。让每一次执法处置都成为一次警示,把法治意识转化为日常自觉,才能共同守护青山常在、绿水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