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羊羊与灰太狼”动画角色音频被诉侵权

2019年4月23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判决提供了依据。原告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上海融力天闻(杭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潘南婷与杨阳招至麾下。2024年2月,重庆某公司把原创动力公司旗下的“喜羊羊与灰太狼”角色音频做成了一个APP。被告给“瞬火好声音”配上了与原作品高度相似的声音,并提供与动画角色相同的图片作为封面。这是因为APP是通过抖音渠道让用户能随意下载、充值使用的。原告把被告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案件的审理流程显示,一审判决在二〇二六年一月三十日下达。审判长是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的王彦波。法院认定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事实,但因为AI生成的音色不属于作品且没有独创性,所以没支持改编权的诉求。不过被告使用动画角色音频的行为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喜羊羊”和“懒羊羊”的配音因其长期播出积累了知名度,已经能代表作品来源。法院给出的判决结果是让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元。被告认为大模型训练属于正常商业行为的抗辩理由不成立。关于赔偿数额的确定,法官综合考虑了作品的知名度、侵权持续时间和维权开支。这起案件是全国首例涉及动漫配音AI化的不正当竞争纠纷。判决书号是(2025)渝0103民初74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也在判决中被引用。“喜羊羊与灰太狼”系列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