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这次给北京大望路中西医结合医院定了个调子,医疗纠纷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管的事儿。这家公司是在2002年6月12日成立的,地点就在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号,还弄了个“北京嘉佩乐医院”的微信公众号。事情起因是在2025年3月23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2025年的全国消费维权十大典型司法案例。信网记者在3月25日发布了这则消息。患者孙某某因为皮肤起疹,在网上咨询了这家医院。结果医生信口开河,说他们是“国家正规三甲以上老医院”。孙某某信以为真就去看病了,花了三次钱一共61963元。后来行政部门一查,发现这家医院在执业资质上造假,已经被罚款责令改正。孙某某把医院告上法庭,说他们虚假宣传、过度医疗、骗他消费。 一审法院判决医院退50000元。但到了二审的时候就变样了。法官找来专家咨询论证了一下,认定孙某某这病其实就是普通的疹子和前列腺炎,并不是什么急危重症。而且查清楚了这笔钱都是自费的。既然医院是为了赚钱才开的,费用也全是市场说了算,那双方这就算是自个儿谈成的合同关系。所以法院觉得这种行为属于消费型医疗行为,就得用消法管。医院在看病过程中既骗人又多收钱,确实构成欺诈。二审法院判决退还50000元,再加上全部费用的三倍赔偿一共185889元。 这次判决给大家提了个醒:不是只有做美容手术才归消法管。只要是那种营利性的医院、不是强制规定要签约的、价格全是市场定的、钱全是自己掏腰包还不用医保报销的情况,就算是生活消费需要去看病的,就都能按消法来处理。以后大家看病前得小心点核实资质别光听网上吹;看病时得多要诊断依据和账单明细;遇到频繁检查或者反复治疗要多留个心眼;病历、检查报告、发票和聊天记录都得收好别弄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