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检察机关严惩消费券套现犯罪,警示民生政策切勿沦为非法牟利工具

政府推出消费券,原本是为了让更多人受益,但也有人动起了歪心思。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近日通报了一起利用消费券诈骗的案件,揭示了“指尖套现”背后的法律风险。 案件的主谋龙某某是一名微信群群主,手下有500多名成员,平时就带领大家钻企业福利的空子。该次,当政府发放消费券后,他没有把这当成便民措施,反而视作新的“薅羊毛”机会,并一步步发展成有组织的犯罪行为。 整个犯罪链条分工明确。2023年8月,龙某某和张某某商量后,找到餐饮店老板王某某,三人约定在王某某的店铺虚假核销消费券,然后按比例分赃。为扩大规模,龙某某还让吴某某帮忙联络外地群成员参与。操作流程大致是:群成员用手机银行App抢到消费券,再通过虚假定位制造在王某某店里的消费记录;散户把核销截图发给张某某,由他转交给王某某核对金额;王某某抽成后,把现金交给张某某,再由张将钱通过微信、支付宝转给龙;最后龙把本金和补贴分别发给散户,中间层层抽成。 调查显示,从2023年8月至11月,王某某参与诈骗金额53700元,龙、张两人各50100元,吴参与10400元。四人非法获利从几百到上万元不等。这些看似“简单”的收益,其实已经触犯法律底线。 最终,他们为此付出了代价。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消费骗取政府补贴,构成诈骗罪。法院判处龙、张、王三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八千元;吴获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案发后,他们已全部退缴涉案赃款53700元。 这起案件反映出一些市民对惠民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把政策当做可钻的空子,而不是权益保障。几名被告其实都只是普通人,一开始可能觉得“顺手赚点小钱”,但在不断套利中越陷越深,最后不仅钱被追回,还留下了犯罪记录,对个人信用和生活影响深远。 检察机关提醒大家,政府发放消费券是促进经济、惠及民生的举措,不是套利工具。“薅羊毛”一旦涉及骗取补贴,就已经违法。广大市民要警惕,不要轻信所谓“轻松赚钱”的说法,更不要参与任何形式的消费券套现或虚假交易。

这起案件是一面镜子,让我们看到了部分人的侥幸心理,也提醒社会治理还需更加细致。当便利和法律红线发生碰撞,每个人都应明白:真正的实惠建立在守法基础上。只有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维护,惠民政策才能真正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