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女遭猥亵获刑2年9个月

在宁德市牙城镇派出所教导员办公室发生了一起恶性案件,一名15岁少女小君遭受猥亵,被告人李某因此被判处2年9个月有期徒刑。这起案件给受害人及其家庭带来了极大的痛苦。 小君和母亲因殴打他人案被通知至派出所,教导员李某把小君的母亲打发走,给小君实施了猥亵行为。事发后,街道上有不少人议论纷纷,给张先生和他的妻子施加了很大的压力。为了躲避舆论的困扰,妻子回到了四川老家。张先生说:“李某跟我老婆说店里忙,让她先回家,小孩就留着,我问几句话就好了。” 这个判决没有给张先生一家带来安宁,反而让他们陷入更深的痛苦之中。女儿情绪低落、多次离家出走。他还表示,除了庭审时李某说了一句“对不起”,他们至今没有收到来自李某家属或者派出所方面的正式道歉。张先生表示要申请抗诉,还要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这个案件对整个家庭来说是一次沉重打击,希望法律能够给予更公正的判决来安抚受害人和其家人受伤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