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张先去世,没结婚也没孩子,父母也走了,他的两位姐姐成了他的法定继承人。本来按规矩,他在奉贤区的房子和钱都该由姐姐们分。没想到张先生大姐的儿子李炯在处理遗产时发现了一份遗嘱。这遗嘱是张先自己写的,但上面有个大问题:他把“外甥”写成了“外孙”,还把“李炯”的“炯”写成了“李烔”。李炯心想,虽然名字和称呼错了,但这钱肯定是留给我的,就把这个案子告到了上海法院。 被继承人的二姐是被告,她觉得这遗嘱不靠谱。存放位置随便、落款日期写得潦草、名字错得离谱,她觉得这说明张先当时根本没想清楚,遗嘱是假的。奉贤区人民法院接手这个案子后,没光看纸上写了啥。法官们仔细查了张先的文化程度、平时说的方言、家里怎么称呼人,还问了他跟李炯和二姐的关系。 查下来发现,张先跟二姐以前打过官司,平时很少走动;而“外甥”和“外孙”在上海话里听起来差不多,很容易搞混。再说家里也没人叫“李烔”。法院最后觉得,“大外孙李烔”指的肯定就是李炯。虽然时间写得简单点,但能跟房产证上的信息对上号。所以那个笔误就是个小毛病,改不掉张先把财产留给外甥的真实想法。 法官解释说法律要求写遗嘱要正式是为了防假防篡改,根本目的是为了让人的愿望成真。对于不小心犯的小错,只要不影响理解意思,法律就得宽容点。这个判决告诉我们,法律是讲规则的人,但法官做裁判时是有温度的。只要能看出来你心里想把财产给谁的核心真意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