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这次国税总局发布的文件,里面有个变动真挺有意思,给大家讲个数字游戏,原本500元的标准直接给变成1000元了!这意味着国家税务总局为了把增值税法落实到位,专门制发了公告,把怎么判定起征点、怎么享受优惠这些事儿都给捋顺了。大家最关心的是那个按次纳税的标准变了,这可是直接关乎老百姓的钱包,现在每次的销售额得超过1000元才会收税,这对做小生意的人来说是个实实在在的利好。但也有个例外情况,比如你要是出租不动产,或者通过“反向开票”卖些报废产品,这类特定情形就不能再套用每次1000元的标准了。这时候就该参照按期纳税的规矩来办,直接看你一个月卖多少,要是没到10万元这条线,照样不用交税。 除了调整起征点,文件里还给小规模纳税人留了不少灵活的余地。要是你做的生意没超过起征点额度,完全可以自己挑着办。既可以把全部收入都按免税处理,也可以挑几单业务放弃免税,专门给下游客户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所以这么做,主要是因为增值税讲究的是“环环征收、道道抵扣”,下游企业为了抵扣进项税额往往需要专票。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的那位负责人也说过,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决定要不要放弃某一笔生意的免税资格。这个放弃的选择是笔笔单独算的,不会连累到其他没选放弃的业务继续享受优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