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监督机制持续发力 2025年纠正行政争议成效显著

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要渠道,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局长徐运凯在最高法新闻发布会上指出,2025年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既要纠正已有的违法行为——也要预防新的问题发生,持续加大监督纠错力度。 在审查标准上,行政复议机构正在深化改革。过去主要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现在更加重视合理性审查。对于那些合法但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优先采用变更决定予以纠正。福建的一起案例充分说明了此转变的实际效果。某行政复议机关发现相应机构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将被征地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属登记错误,依法直接责令补偿金额从7.3万元变更为753.9万元,有效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深化以案促治是推动源头治理的重要途径。2025年,各级行政复议机构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违法共性问题,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1.3万份,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8600余件,推动行政机关完善制度、优化流程。这种做法将个案纠正转化为制度完善,实现了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预防的转变。江西的案例体现了这一思路。某行政复议机构在纠正行政机关不准予新增共享电动车投放的违法行为同时,一并审查并责令废止违规增设行政许可的"红头文件",破除隐形壁垒,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新疆行政复议机构则联合政府部门定期举办"一月一案"培训,通过剖析执法共性问题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已开展培训的执法领域案件量和纠错率均有所下降。 加强部门协同是形成监督合力的必然要求。行政复议机构积极推动与行政执法监督、法治督察的协调配合,与行政诉讼、行政检察、纪检监察有机衔接。江苏省的做法具有示范意义。该省行政复议机构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印发《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责任集中评价和移送线索实施办法》,强化压力传导,形成了纵向贯通、横向协作的监督体系。 司法部表示,下一步将深入完善行政复议以案促治监督机制,与人民法院等部门加强联动,联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行政复议既是权利救济渠道,也是推动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对"合法不当"的行为及时纠正,体现出治理理念从形式合规向实质公正的深化。随着以案促治、规范性文件审查和跨部门联动机制的优化,行政权力运行将更加规范可控,群众与市场主体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也将更加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