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地图既是地理信息载体,也是国家安全的重要边界。
涉密地图往往包含敏感地理数据、军事设施分布、关键基础设施坐标与相关标注,一旦被非法获取、复制扩散或跨网传输,可能被拼接分析并转化为现实威胁。
国家安全机关近期查获多起典型案件,暴露出涉密测绘成果在社会流通、单位管理与个人认知层面仍存在薄弱环节。
通报显示,有人员在二手交易平台公开售卖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测绘部门印制、标注“秘密”“机密”字样的地图。
经鉴定,该类“老地图”未依法履行解密程序,不得对外公开,更不得买卖流通,涉事人员被依法追究责任。
另有科研院所研究人员长期从事地质勘探,掌握较多涉密地图资源,却以“年代久远已不涉密”为由,擅自将大量涉密地图存入个人电脑和移动硬盘,并在数年间多次通过网络传输,形成严重失泄密隐患,最终同样被依法追责。
原因—— 从案件表现看,问题集中在三方面:一是“老旧等于无密”的认识误区仍较突出。
涉密信息是否解密,须以法定程序和权威认定为准,年代久远并不自动消除密级属性。
二是网络平台与线下交易的便利性,客观上扩大了违规流通空间。
一些所谓“内部资料”“已销密地图”的噱头,容易诱发购买、收藏、转卖等行为,进而形成隐蔽链条。
三是部分单位在涉密载体管理上仍存在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尤其在个人终端存储、移动介质使用、非涉密网络传输等环节,容易出现“图方便”“怕影响工作效率”的违规操作。
影响—— 涉密地图一旦泄露,危害具有隐蔽性、累积性和外溢性。
一方面,敏感地理要素与设施坐标被不当公开,可能被用于测绘建模、目标指示、路径规划等活动,对国防安全、公共安全和关键基础设施安全带来风险。
另一方面,涉密成果的流通会加剧社会层面对“涉密边界”的模糊认识,诱发更多“无意违法”的行为,进而抬高监管与处置成本。
更需警惕的是,数字化复制和网络传播具有低成本、快扩散特征,一旦形成多点备份,追溯和清除难度将明显上升。
对策—— 国家安全机关强调,涉密地图使用管理必须守住三条底线、压实全链条责任。
第一,依规申请,保持警惕。
法人或其他组织因合法目的确需使用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应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由测绘成果保管单位按规定提供。
对网络和市场上流通的“内部地图”“已销密地图”等说法,要保持高度警觉。
购买、索要、接受来源不明且标注可疑的地图资料,可能触碰法律红线。
第二,合规使用,严禁扩散。
涉密地图只能在获批的目的、范围和人员内使用,不得越界。
严禁未经批准的复制、扫描,严禁通过非涉密信息系统传输涉密地图,严禁用于公开发表、展览、教学等场景。
对确需进行数字化处理和协作共享的,应在符合国家保密要求的系统与环境中开展,并落实授权、审计、留痕等必要措施。
第三,保管严密,责任到人。
涉密地图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建立台账,动态掌握载体流向,确保“可查、可控、可追责”。
存储应使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密码柜或保密室,落实物理隔离与出入管理。
到期或不再使用的涉密载体销毁须按规定程序实施,严禁作为普通废品处理或私自留存。
对科研、勘探、规划等涉图用图频繁的行业单位,还应加强岗前培训、定期检查和风险评估,形成常态化、可闭环的管理机制。
前景—— 随着地理信息应用日益广泛,涉密测绘成果的安全管理正面临“数字化、网络化、协作化”带来的新课题。
一方面,需要持续完善涉密数据分级分类、全生命周期管控与技术防护体系,推动单位管理从“纸质载体防丢”向“数据流转可控”升级。
另一方面,也应强化社会面普法宣传与平台治理,压缩涉密资料线上交易与违规传播空间。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公众若发现来源不明、标注可疑的地图资料,或发现售卖、传递涉密地图等线索,可通过12339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相关公众号渠道或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反映。
地图上的每一条线,都勾勒着国家安全的生命线。
从战争年代的“舆图之战”到信息时代的“数据防线”,涉密地理信息始终是国之重器。
此案再次表明,保密工作没有“过去时”,唯有全民绷紧安全之弦,方能筑牢新时代的国家秘密钢铁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