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意渐浓,植树正当时。
在第四十五个植树节到来之际,正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组织30余名检察干警前往指定区域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分工协作,挥锹铲土、扶苗培植、提水浇灌,共栽种树苗200余株,为初春的正阳大地播撒新绿。
此次植树活动并非简单的义务劳动,而是该院立足检察工作实际,主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正阳县检察院近年来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
通过建立"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工作机制,该院已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3件,督促修复受损林地50余亩,追偿生态修复费用80余万元。
分析人士认为,检察机关参与义务植树具有多重意义。
一方面,这是履行《森林法》规定的法定义务;另一方面,通过亲身参与生态修复,有助于增强干警的环保意识,为办理相关案件积累实践经验。
更深远的意义在于,这种示范引领作用能够带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在活动后的采访中,该院检察长表示:"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
我们将继续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优势,特别是用好公益诉讼这把'利剑',为守护正阳的蓝天碧水净土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据悉,该院今年将重点开展"守护淮河生态"专项监督行动,针对非法采砂、污水排放等突出问题加大打击力度。
前瞻未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在环境保护领域的角色将更加重要。
专家建议,可进一步建立健全"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探索生态修复补偿制度,推动形成多元共治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一株新苗的落地生根,承载的不只是一次植树活动的仪式感,更是一种制度自觉与责任意识的具体呈现。
检察机关以履职之力护山川之绿,以司法之责守生态之本,这种将职业担当与社会责任融为一体的实践路径,正是新时代法治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协同推进的应有之义。
守护好每一片绿,才能筑牢高质量发展的生态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