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律》:废除酷刑是对乱世用重典的反思

太和五年,孝文帝拓跋宏刚刚继位,就把废除残酷的刑罚,换成按法律量刑提上了日程。比如那些门房之诛、腰斩、重枷等等酷刑,统统都给取消了。同时,中书令高闾领着中书、秘书两部门的官员,把老规矩改了个底朝天,编成了新的《北魏律》。这部法律先交给大臣们讨论,最后由皇帝拍板定案。这么一来,司法的尺度就统一了,北魏的上层建筑也就正式进入了封建化的轨道。 孝文帝一边改法,一边也没忘记治理官员。幽州刺史张赦提以前平定过莎泉的土匪,被封了安喜侯,他在幽州很清廉,把那儿治理得井井有条。可他老婆段氏出身豪门,受不了苦日子,居然敢公开受贿,数额还不小。中散李真香出使幽州时发现了这事,就给皇帝写了折子。没想到段氏反咬一口,说是李真香索贿不成才诬告她的。这消息传回平城,段氏又拉上东阳王拓跋丕(他的妻子是段氏的姑姑)给自己撑腰。大臣们不敢怠慢,又派了驾部令赵秦州去复查。最后查出李真香说的都是真的,还挖出了更多贪污的细节。 张赦提因为老婆连累,和妻子一起被判了罪,最后在家里自尽了。他临死前骂道:“是你让我贪赃枉法的啊!你又不让我好过,我在九泉之下也要当你的仇人!”一代功臣就这样悲惨收场。 这件事让孝文帝意识到问题所在:官员们没有俸禄,才导致贪污横行。太和八年六月,孝文帝下了一道诏书,正式推行“班禄酬廉”。他说古代周朝能治理好国家都是因为给官员发俸禄。现在朝廷也按品级发工资,既解决了生计问题,又堵住了索贿的借口。规定增加的俸禄总额不能多收赋调了。 其实早在皇兴四年的时候,给事中张白泽就给献文帝提过建议:向百官发俸禄来消除贪污。但那时拓跋部抢东西做官的旧习俗根深蒂固,这个提议没被重视。现在孝文帝重新提起这个老话题,相当于向天下宣布:北魏要全面使用汉族的官僚制度了。不管是鲜卑贵族还是汉族士人,都得按俸禄办事了。 太和改革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刑律和俸禄这两方面一起推动的结果。废除酷刑是对乱世用重典的反思;发俸禄则是为了打破“官无恒产就心无畏惧”的状态。法律和薪酬一起到位后,北魏君臣之间的关系第一次被纳入中原王朝的封建体制里。这场改革完成了从治乱到立制的转变,也为后来的均田制、三长制甚至迁都洛阳埋下了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