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四个月后,男方提出分手,还索要礼金等共计8万元。女方退还4万元后男方不服判决提起上诉。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梁某和罗某感情破裂后出现了赠与合同纠纷。男方梁某以结婚为目的给罗某转账和购买礼物共计82980元,女方罗某辩称这些都是梁某自愿赠予的。法院认定两人从2024年10月中旬开始恋爱,并在2024年9月到2025年2月期间有多次转账和礼物交易。两人的关系在2025年2月破裂后结束。一审判决女方退还转账1万元,驳回男方的其他诉求。二审中法院发现两人在2024年12月4日曾有过关于结婚和伺候人的聊天记录,且2025年1月3日梁某有关于为以后打基础的对话。法院认为这些聊天记录表明梁某是为了结婚目的购买了手机和黄金手镯,超出普通恋爱互赠范畴的金额应予以退还。最终二审判决女方需退还梁某购买的手机9520元、黄金手镯34774元,总共44294元,加上之前判决的1万元共计54294元。这些钱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退还。根据裁判文书网显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则涉及赠与合同纠纷的民事判决书:男方梁某与女方罗某因感情破裂而产生纠纷。梁某以缔结婚姻为目的向罗某支付或购置多项财物合计82980元要求退还。一审法院判决女方罗某退还转账1万元并驳回其他诉讼请求后男方上诉。二审依据聊天记录认定梁某的目的是为了结婚并购买了超出普通恋爱互赠范畴的手机和黄金手镯需予以退还共计44294元给男方梁某在2025年2月双方感情交恶结束恋爱关系前发生的事情表明他们在交往期间有多次金钱往来且部分金额含有特殊含义和目的性所以认定部分为一般赠与无需退还。 总结:2024年9月到2025年1月期间男方给女方的钱财包括特殊含义的转账如5200元等属于一般赠与不予退还而购买手机和黄金手镯花费超出普通恋爱礼物范畴需退还共计44294元给男方。判决生效后女方需在三日内向男方支付这一费用加上之前的1万元总共是5429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