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全面部署冬春灾害防范工作 要求强化极端风险应对能力

问题:进入冬春季节,我国自然灾害呈现类型多、区域差异大、链式放大效应突出的特点。

有关研判显示,今冬明春全国大部气温接近常年到偏高,降水总体“北多南少”。

在此背景下,北方部分地区可能面临低温冷冻和雪灾风险,南方多地森林火险等级偏高,华东南部、华中东南部、华南东部存在冬春连旱风险。

同时,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局地地质灾害风险较高,黄河以及嫩江、松花江、黑龙江等流域可能出现凌情,近海海域或将经历多次灾害性海浪过程。

多灾种并发、叠加的可能性上升,对基层应急处置、重要设施运行和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现实压力。

原因:从气象水文与季节转换规律看,冬春季冷暖空气活动频繁,阶段性强降温、雨雪冰冻等事件具有突发性和区域性;降水分布不均可能导致北方部分地区积雪、结冰等风险增加,而南方部分区域则可能在干燥少雨叠加大风条件下抬升森林火险等级。

地质灾害方面,部分地区地形复杂、工程扰动较多,叠加冻融、降雪融化或局地降雨等因素,容易诱发滑坡、崩塌等灾害。

江河凌情与近海海浪则与气温波动、风场变化、海气相互作用等因素相关,一旦与交通运输、能源保供、渔业生产等领域交织,易形成次生灾害和连锁影响。

影响:对民生保障而言,雨雪冰冻可能影响道路通行、电力供应和城镇运行,农业牧区也可能出现牲畜饲草供应紧张、设施农业受损等情况;森林火险升高将加大林区防火压力,若处置不当,易造成资源损失并威胁周边居民安全;连旱风险可能对冬小麦、经济作物及城乡供水产生不利影响。

对经济社会运行而言,地质灾害和凌情可能影响交通干线、重要管线以及水利工程安全,近海灾害性海浪对港口航运、海上作业和沿海防护工程构成挑战。

总体看,灾害风险具有不确定性与放大性,需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跨部门协同和前端治理,避免“小险情”演变为“大损失”。

对策: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印发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冬春季灾害特点和形势,全面落实防灾减灾救灾责任,强化重特大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坚决守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底线。

通知提出,要强化底线思维,立足最不利、最极端情况,提前把抢大险、救大灾各项准备做在前面;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统筹全灾种应对,推动从“单一事件处置”向“全链条、一件事”治理转变,细化明确相关行业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形成责任闭环。

与此同时,要重视社会力量参与,完善动员机制与协作方式,提高救援救助效率;坚持科学调查评估,注重复盘总结,举一反三把经验教训转化为制度措施。

在风险识别与隐患治理方面,通知强调要突出风险研判和排查整治,围绕今冬明春灾害形势开展分析会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健全临灾预警“叫应”和反馈机制,确保预警到岗到人、行动快速落地。

针对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关键部位,要开展涉灾风险隐患排查,推动问题清单化、整改闭环化;同时发挥技术专家作用,提升隐患识别与处置的专业性。

通知还提出鼓励群众报告身边风险隐患,推动群防群治与专业治理相结合,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前景:随着我国城市化与基础设施网络不断延伸,灾害风险的复杂性与关联性持续增强,应对工作正从事后救助向事前预防、从单点发力向系统治理深化。

今冬明春灾害防范的关键,在于把研判预警、隐患治理、应急准备和社会动员贯通起来,把责任落实到基层末梢,把资源配置到风险前沿。

随着预警发布机制、叫应反馈机制以及重大设施风险排查等措施进一步落地,各地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望持续提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将得到更有效控制。

下一步,需要持续加强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完善跨区域、跨部门联动机制,推动更多治理手段前移,提升韧性城市与韧性乡村建设水平。

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重要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持续投入。

面对今冬明春复杂多变的自然灾害形势,只有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不断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这既是对各级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考验,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