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2026年一季度增产增效奖励政策 以用电增量撬动工业稳增长

为稳定工业增长、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我省三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增产增效奖励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实施差别化扶持,带动企业提升产能、增加产出。 当前,工业经济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背景下运行。用电数据能够较直观反映企业生产活动,是观察工业运行的重要指标。此次政策以用电增长为核心评价指标——设定6%的增长门槛——既把奖励落到“真实增产”上,也为企业明确了努力方向。政策同时兼顾企业基础差异,对2025年一季度已有用电开票的企业和新增用电企业分别设置奖励标准,更贴近实际。 在奖励对象界定上,政策明确企业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覆盖精炼石油产品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玻璃制造、炼铁、铁合金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这些行业是我省工业的重要支撑,其运行情况对稳增长影响较大。政策也对企业能效水平、经营信用、社会责任等提出要求,确保资金投向规范经营、诚信守法的企业,减少资金被低效或不当使用的风险。 在奖励标准设计上,政策采用阶梯式补贴。对已有用电基础的企业,按2026年一季度用电同比增量给予每千瓦时最高0.1元奖励;对新增用电企业,按实际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最高0.02元奖励。差异化安排既鼓励存量企业扩产增效,也为新增企业提供支持。政策还规定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80万元,奖励金额不足3万元的不安排,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小额分散、补贴泛化”。同时,钢铁行业企业征收差别电价的用电量不纳入奖励范围,说明了与国家产业调控政策的衔接。 从政策效果看,该举措有望引导企业加大投入、扩大生产,带动工业用电需求增长。通过电力补贴降低生产成本,可提升企业竞争力,对能源密集型行业的激励更为直接。政策落地也有助于带动上下游协同,促进产业链联动发展。

在高质量发展阶段,福建省此次政策尝试在稳增长与调结构之间寻求更可操作的平衡。下一步,如何把阶段性激励转化为更稳定的长效机制,仍需在产业政策与市场机制的衔接中持续探索。该做法为区域工业稳增长提供了思路,也为对应的政策完善提供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