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在中国,李微漪曾在青藏高原冰天雪地的青藏公路边上捡了一只快死的小狼崽,给它取名叫格林。一开始大家都以为这是只大狗,谁能想到竟是狼。后来格林长大了,隔三差五会跑回来看望李微漪。它先叼只野兔给“狼妈”孝敬一下,再让路人随便摸脑袋,温顺得很。东北老话常说“狼行千里吃肉”,还有人骂“白眼狼”。不过格林用一生证明了它和人一样懂得感恩。当初李微漪把它拉扯大时,格林也跟着长大。后来当路人递块肉给它时,它会像金毛巡回猎犬那样摇尾巴,时间久了,连脑袋都让人随便摸。这一对比让职场上那些喊着“狼性文化”的口号显得很尴尬。有些公司把“狠、拼、咬”挂在墙上,结果把员工当牲口使唤,散伙时比谁都绝情。但格林却用一生示范:先给糖,再给爱,它才会心甘情愿放下獠牙。职场里有些人只谈业绩不谈温度,结果养不出真狼,只能催生出一群对着上司摇尾巴、对着市场呲牙咧嘴的“哈巴狗”。 美国也有这样的事:有些“国际哈巴狗”在中国面前呲牙咧嘴、抹黑挑衅;可一转身面对美国主子时又秒变笑脸、尾巴摇得飞快。这种双面人生让人很不舒服。东北人最恨两面三刀的人,而格林用一生告诉我们:狼都能被温柔收编了可有些人却不行——不是狼却学狼呲牙;是真狗却偏要披狼皮。 青藏公路上,格林每天迎送过路人时尾巴摇得风生水起;而那些“狗腿子”呢?他们终将在历史镜头里露出尾巴——虚伪的呲牙终究斗不过真诚的摇尾。与其说格林活成了狗不如说它活成了有灵性的生灵——懂感恩、知进退、敢回头。那些披着狼皮的哈巴狗们就算再会摇尾乞怜也永远成不了真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