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赴渝督导春运安全排查:水上客运企业管理人员资质缺失被判重大隐患

春运春节期间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段。

为防范重大风险,交通运输部检查指导组第四组于1月26日至30日赴重庆市10个县区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共发现问题隐患77项,其中重大隐患1项、突出问题1项,反映出当前水上客运领域安全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

问题的具体表现集中在重庆芭拉胡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主要从事黔江区两河神龟峡及濯水景区水上客运经营,拥有船舶28艘。

1月28日的抽查中,检查指导组发现该企业在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上存在多项违规情况。

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是,企业主要负责人何承秩、分管安全负责人梅润、安全员杨飞三人均未取得水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证书。

同时,企业机务和海务人员配备严重不足,仅各配备一名,与其28艘船舶的运营规模极不相称。

根据《水上客运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暂行)》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安全管理相关人员不符合规定的任职要求或履职能力严重不足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检查指导组专家据此判定该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这一判定反映出该企业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不足,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认识不够,问题隐患预警预防机制也不完善。

水上客运涉及乘客生命安全,任何管理漏洞都可能酿成严重后果。

该企业的违规行为暴露出基层水上客运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一方面,企业自身安全意识不强,对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执行不力;另一方面,基层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和专业水平也需要进一步提升,对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可能存在盲点。

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指导组提出了系统性的对策措施。

一是要求涉事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航海事部门尽快核实重大事故隐患线索,督促企业闭环整改,并举一反三对其他企业开展核查,防止类似问题扩散。

二是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相关法规要求,强化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确保各项管理制度真正落地。

三是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建立水上客运监管业务专项培训与考核制度,重点培训行业监管要点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

重庆相关管理部门对检查指导组的意见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整改程序。

黔江区港航海事部门随即开展执法核查,核实企业整改情况,并对企业未开展管理人员任职条件核查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责成企业对相关管理人员开展警示教育,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目前,该企业已按照检查指导组专家意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按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要求开展经营活动。

这次检查和整改过程也为全国水上客运企业提供了重要启示。

安全生产不是一句口号,而是需要在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制度、每一个岗位上真正落实。

企业必须配备符合资质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监管部门必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提升专业监管能力,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和消除。

春运大考下的这次安全督查,既揭示了部分企业"重效益轻安全"的积弊,也彰显了行业监管从"事后追责"向"源头防控"的转变。

随着《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条例》即将实施,如何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立体化治理体系,将成为保障水上交通长治久安的关键命题。

此次重庆案例整改成效,或为全国水上客运安全治理提供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