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开了个全国性的人民陪审员工作会,主要是来总结经验和布置下一步任务。山东省沂源县司法局把这次机会抓得很好,作为代表讲了自家的创新做法,给大伙儿提供了不少思路。沂源县的经验首先体现在组织架构上,他们专门成立了一个由政法委牵头,加上人大、法院、公安和司法局共同参与的领导小组。这个架构打破了原来各管一摊的局面,把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整合到了一起,还发动了县、乡、村三级的力量,形成了一个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工作网络。 选任工作时间长、人员流动性大是个大问题。为了应对这个挑战,沂源县司法局给工作人员办了培训班、搞了经验交流会,提升他们的业务能力。干活的时候,他们用了“新老搭配”的方式来做事,保证各个环节都能衔接好。在选任机制上,他们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随机抽选”原则,保证每个公民都能公平地参与进来。需要注意的是,他们不光满足法律要求的候选人数量不少于拟任名额的五倍,还主动把候选人库扩大了十倍进行随机抽选。这个“扩容”的做法让更多人有了参与司法的机会。 在“随机抽选为主”的基础上,沂源县对于法律允许的“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产生的名额(大概占20%)做了巧妙安排。他们把这些名额专门用在了满足法院审判的专业需求上,还有服务当地的林果产业发展上。具体来说,就是选拔了一批懂法律、金融、知识产权的“内行专家”,还有熟悉农林技术和社情民意的“土专家”加入队伍。这种“定向补充”的模式让陪审员的专业背景和法院的需求对上了号。 质量是关键。沂源县在选人的时候非常严格,联合相关部门对候选人进行了全面审查。光是最近几年就选任了258名人民陪审员,有37名候选人因为不合格被刷掉了。这就保证了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公信力。 不光是选人用好了也很重要。当选的陪审员不光要在庭审现场发挥作用,还得活跃在法治宣传和纠纷调解的第一线。他们用自己的经历讲法普法,还发挥熟悉基层情况的优势去调解矛盾纠纷。据统计,他们累计调解了586件纠纷,开展了45场普法宣传活动。与此同时他们参与陪审案件4249次,案件服判息访率达到93%。 沂源县的探索说明这项制度的活力在于不断创新实践。通过严谨的选任机制、精准的队伍构成以及嵌入基层治理的功能拓展,这个制度能更好地汇聚民智、反映民意、监督司法。这种做法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很有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