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有个小区里,保安和业主打架把人打伤了,这下可热闹了。最近,西安市碑林区的上东小区里发生了这么一档子事,引起了很多人对小区安全和物业责任的讨论。据了解,1月2日下午,小区业主党先生因为门口放杂物的事儿,和上门的保安吵了起来。结果双方动手了,党先生的左手小拇指被咬骨折了,现在还在医院住院治疗呢,花了好几万块钱。党先生说,那个保安上门的时候没穿制服,身上还有酒味,说话特硬气。两个人从吵嘴变成了动手动脚。 这事闹大了之后,双方各说各的理。物业公司说安保服务外包了,让业主去找保安公司。保安公司那边也有话说,他们说这个保安还在试用期呢,没办好正式入职手续,而且事发的时候也不是他上班的时间。他们觉得这是个人行为。还有人说从监控里看到业主拿家里的小板凳打保安头了,保安是被逼急了才咬人的。 现在公安机关已经插手调查了。业主那边也打算去做伤情鉴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事儿最核心的争议就是:这个保安打人算是在上班还是个人行为?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的朱长江律师说,按照《民法典》,判断职务行为要看有没有在执行工作任务、体现单位意志。 这个案例里的涉事保安虽然没正式办手续但已经上班了。他去处理楼道杂物问题是因为通过对讲机听说投诉了嘛。主观目的就是为了维护秩序。 朱律师分析说,《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执行任务伤人了要承担责任。公司对那些还没正式入职但已经上岗的人有培训、管理和监督的义务。如果公司有疏漏就得赔。 物业公司作为最后责任方也不能完全推脱责任。他们把安保外包了也不能不管不管。物业公司有义务确保外包服务规范合法如果有选任或者监督的错误也得负责。 另外楼道堆放杂物本身就违反了消防安全规定如果调查发现业主有过激行为可能会减轻对方的赔偿责任。 至于涉事的保安除了民事赔偿如果被认定是故意伤害还得负法律责任。 这次事件虽然是偶然冲突却反映出基层社区治理的问题:物业服务企业和外包供应商的责任怎么衔接?安保人员怎么培训?社区公共空间怎么管理? 大家都希望这次事件能得到公正处理给受害者一个公道也给社区管理提个醒要构建和谐社区需要大家共同努力还需要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来保障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