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4.8万买二手车,签了个合同,承诺车子没大事故、没泡水也没火烧,还特意写明买方

话说张某,2022年3月花了4.8万元在广西荔浦某汽车公司买了一辆二手车,签了个合同,承诺车子没大事故、没泡水也没火烧,还特意写明买方知道车况。其实呢,那车早在2018年就出过致人死亡的事故,虽然修得挺好没留下啥大毛病,还转手换了3个主人,张某一点都不知道。一直等到2025年8月,他儿子去给车做年检,才查出来这事儿。这下父子俩急了,觉得商家隐瞒了大事故,非要把钱退了还要违约金。 汽车公司那边说交易前检过车没毛病,不算骗人,再说张某的撤销权早过期了。法院后来是这么判的:这车虽说算不上行业认定的事故车,可商家没把把关查仔细,导致给张某的信息不全。对买家来说,“致人死亡”的情况和他想象的“无事故”完全不一样,这肯定会影响车的价值和买不买的决定。所以呢,这次买卖就算重大误解,能撤销合同。而且撤销权的起算日就从2025年8月他们发现真相那天算,没超过90天的时效。 最后荔浦市法院下了一审判决:把买卖合同给撤销了。车子用了三年有损耗有贬值,双方也都有责任,商量着让商家退2.5万元。张某父子得把车还给人家并配合过户。至于要违约金这事嘛?因为合同都没了也不支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