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曝光 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披露,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对属地国企——寻甸城乡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寻自然执罚﹝2026﹞7号)。
经查,该企业2020年实施的建设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行为,违法占用土地总面积达24.8985亩,其中包含7.5亩旱地和7.3亩林地。
执法依据 县自然资源局依据2019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结合云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作出分级处罚:对占用的10.07亩非耕地按每平方米5元处罚;对7.5亩旱地处以每平方米11元的重罚;7.3亩林地则按每平方米10元标准处罚。
处罚力度差异体现了"耕地从严"的执法原则。
深层原因 涉事企业作为注册资本10亿元的县属重点国企,本应成为守法表率。
业内人士分析,此类违法通常存在三重诱因:一是项目赶工期倒逼"先上车后补票";二是部分地方政府为追求政绩默许违规;三是企业法制意识淡薄,存在"发展优先"的错误认知。
值得注意的是,被没收的市政道路项目暴露出公益项目同样需要严守法律红线。
多维影响 该案产生的连锁反应值得关注:首先,137万元罚款创下当地近三年同类案件最高纪录;其次,24.8亩土地退还直接影响项目后续运营;更重要的是,作为县级开发平台公司,其信用记录受损可能波及区域融资环境。
自然资源部2025年统计显示,全国每年查处违法占地案件中,国企占比已达12%,较五年前上升5个百分点。
整改动向 县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已要求企业建立三项长效机制:成立专项整改小组限期90天完成退地;完善内部用地审批双复核制度;将土地法规纳入年度高管考核。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昆明市正在部署国有平台公司土地合规专项审计,预计覆盖全市78家重点企业。
行业警示 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指出,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已明确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主体实施市场准入限制。
建议地方政府建立三项预防机制:重大项目用地预审专班、卫星遥感月度监测、企业信用与土地审批挂钩制度。
今年全国开展的"耕地保护雷霆行动"将重点督查"未批先建"等五类违法行为。
土地是最重要的基础性资源之一,依法用地既是红线,也是底线。
此次处罚提示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承担公共建设任务的企业,更应把程序合法、边界清晰、责任到人落实到每一个项目环节。
只有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建设与发展,才能真正把有限的土地资源用在刀刃上,为高质量发展夯实可持续的空间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