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文化遗产点多线长面广,保护压力与日俱增。
甘肃地处丝绸之路黄金通道,长城遗址、石窟寺、古建筑、古树名木等文化遗产类型多样,既承载历史记忆,也面临现实风险。
从个别保护范围内违规设施长期占压、破坏历史风貌,到部分古树衰弱、周边环境杂乱,再到一些区域日常巡护与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共同特征在于隐患易积累、整改周期长、跨部门协调难。
一旦监管出现空档,风险就可能从“可控隐患”演变为“不可逆损害”。
原因——保护链条存在薄弱环节,治理需要更强法治牵引。
一方面,文化遗产保护涉及文物、文旅、住建、自然资源等多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边界不清、信息共享不足,容易出现“多头管却无人管”的情况;另一方面,部分问题因历史原因形成,整改牵涉面广、成本高、周期长,仅靠一般性督促难以形成稳定约束。
同时,一些基层单位专业力量不足,对风险识别、评估和修复方案把关能力有限,导致“发现难、定性难、整改难”。
在此背景下,需要以更清晰的法律依据和更有力度的监督方式推动责任闭环。
影响——法治监督促整改,文化遗产保护效能持续提升。
随着公益诉讼制度在文物保护领域的应用深化,检察机关通过线索摸排、立案办理、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及时纠偏。
发布会信息显示,专项活动开展以来,甘肃共摸排线索280余条,立案241件,提出检察建议236件,并对整改不力的依法提起8起公益诉讼,以司法裁判推动问题实质解决。
实践表明,检察建议与诉讼手段相衔接,既能以协同整改实现“柔性治理”,也能以司法刚性实现“硬约束”,对遏制破坏、消除隐患、修复保护形成了可预期的制度力量。
数据同时显示,一年来督促修复、保护各级不可移动文物230余处,消除安全隐患300余处,体现出专项监督对提升整体安全水平的现实成效。
对策——完善协同机制与专业支撑,推动“治标”向“治本”延伸。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将检察公益诉讼明确纳入法律框架,意味着当文化遗产遭破坏且监管缺位时,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有了更坚实的制度依据。
甘肃在办案中注重以省市县三级院一体化机制破解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难题:例如针对嘉峪关长城烽火台保护范围内不规范设施长期影响文物安全和历史风貌的问题,检察机关在上级支持下加强沟通协调,推动拆除文物本体上的相关设施并清理不规范标志,恢复文物风貌与安全边界。
针对什川古梨园古梨树衰弱及环境杂乱等问题,检察机关以检察建议推动“一树一策”加固、清理乱堆乱放,并探索建立示范性保护区域,体现出从单点整改向机制化治理的延伸。
更值得关注的是,甘肃正在推进“检察监督+行政履职+社会参与”的协同格局:一方面深化与文物、文旅、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协作,推动信息互通、执法衔接与整改落实;另一方面引入专业力量,聘请专家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为风险评估、修复方案、技术标准提供支撑,并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提升发现问题与动态监管能力。
与此同时,对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通过专题报告、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建章立制,力求把“个案整改”转化为“制度成果”,把“事后处置”前移为“源头预防”。
前景——从“护起来”到“活起来”,在保护中实现传承与发展相统一。
随着新法实施与机制完善,公益诉讼在文物保护领域将更强调系统治理与长期治理:既要守住不可移动文物、石窟寺、长城遗址等安全底线,也要将古树名木、传统技艺等纳入整体保护视野,形成覆盖有形与无形遗产的综合保护网络。
下一步,甘肃检察机关表示将紧盯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持续深化与行政部门协作,并助力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融合。
可以预期,在依法保护、科学利用的前提下,更多文物资源将通过规范展示、文化解读与公共服务转化为可感可知的文化体验,促进文化传播、文旅产业升级与地方发展相互赋能。
当司法利剑与千年文明相遇,法治守护不仅留存了历史的记忆,更激活了文化的生命力。
甘肃的实践表明,公益诉讼制度正在成为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中的关键拼图。
在推进文化强国建设的征程上,如何通过司法创新平衡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仍需更多像陇原大地这样的法治实践给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