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在3月26日处理了一起关于劳务合同的纠纷。这事儿是谭舒婷和雷雨尘从红网那里传出来的。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把某水泥有限公司告到了石鼓法院,说是工钱没给到位。法院接下这案子后,没急着走审判程序,而是给双方指了条调解的路子。法官先给大伙儿讲清楚了劳务合同里该干的事儿和违法要担的责,让两家公司心里都有了底。某建设集团急着用钱,而某水泥有限公司不想因为这事停产。法官听了两家的难处,就带着他们坐下来谈实际问题。最后两家谈妥了:被告给原告把57万多的劳务费和诉讼费都补上。钱一到账,法院就把之前封的财产给解了。这次事这么快解决,多亏了石鼓法院想的周全。以后石鼓法院还要继续帮企业快点解决问题,好让咱们这边的生意环境更好。这也给其他做生意的提了个醒:合同签了就得守规矩,出了问题多用调解这种办法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