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啊,湖北出了一件让人挺震惊的案子,就2020年到2023年之间吧,有个人叫欧某,他自己搞了一堆微型摄像头啥的,在卖淫的地方偷拍了整整9000多个视频呢。你可能觉得离谱吧,更离谱的是,其中有3000多个视频还是武汉一家规划研究院的职工叶某给剪辑的。叶某那时候还是个研究生呢,本来好好的专业技能没给社会做贡献,反倒用在这种歪门邪道上。欧某负责拍、叶某负责做,两人还在这个链条里分钱,每人都捞了5万多块钱。公诉机关说,他俩为了挣钱制作贩卖淫秽物品,数量巨大、范围也广,性质特别严重,得判刑了。法院审理后也觉得这事儿影响太坏,不光败坏了社会风气,还助长了那些非法场所的滋生。 要说这事最让人唏嘘的就是叶某了,高学历的人怎么就干这种事呢?这说明咱们的法治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确实还有空子可钻。这次判决也给大伙儿提了个醒:现在数字经济发展得快,如果技术离开了法律和道德的约束,很容易变成犯罪工具。好在这次量刑的时候法官也留了余地,叶某是自己投案自首的,欧某也老老实实交代了罪行。根据刑法规定,法官在认定他俩是“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下,还是从轻处罚了,最后欧某判了10年半有期徒刑,叶某判了8年半有期徒刑。 这个案子也反映了好多社会治理上的问题:一是偷拍设备太容易搞到手了,太隐蔽;二是网络上的淫秽物品已经成了一条地下产业链;三是高学历的人也容易踩雷。咱们国家这些年一直在搞“净网”行动打击网络色情信息嘛,这次判决就是很好的司法实践。以后还得坚持法治思维和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从设备源头管控、网络平台监管还有公民教育等多方面一起发力。最后咱们都得长点心眼儿:谁要是利用技术干违法的事儿、败坏社会风气,那绝对逃不过法律的严惩。大家一起守好法律和道德的底线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