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批国家集采药品广西落地,55种药品覆盖多病种,累计集采品种破千

问题:部分常用药、慢性病用药及罕见病治疗药物价格长期偏高——加重了患者负担。同时——临床用药需求多样化,不仅要求药品“买得到”,还需“用得好”,对质量、供应稳定性和品种适配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控制费用的同时保障临床选择并兼顾患者用药习惯,成为深化医药改革的关键课题。 原因: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持续推进,是优化药品流通环节、推动价格透明化的重要制度安排。广西医疗保障部门表示,第十一批集采在既有经验基础上深入优化规则,尤其在医疗机构报量方式上增强灵活性,首次允许医疗机构根据实际临床需求,自主选择按通用名报量或指定厂牌报量。这个调整更贴近临床实际,有助于提高集采结果与真实用药需求的匹配度,减少“买而不用”或“用而不便”的情况。 影响: 1. 降价惠民效果显著:此次集采共纳入55种药品,涵盖抗感染、抗肿瘤、降血糖、降血压等常见病和慢性病治疗领域,同时纳入罕见病等特殊需求药品,既降低大众常用药费用,也精准保障小群体用药需求。以特发性肺纤维化治疗药物为例,纳入集采后有助于减轻患者家庭经济负担。 2. 临床选择更丰富:中选药品规格齐全,参与企业数量充足,多地实现多家企业共同供应,既方便医疗机构按需选择,也增强了供应体系的稳定性。 3. 质量与供应更可靠:集采以一致性评价、质量体系和履约能力为门槛,通过竞争形成“质优价宜”的中选结果,并通过合同采购量稳定企业预期,降低断供风险。 4. 改革外溢效应持续显现:截至目前,广西已落地国家和省际联盟集采药品1067种,集采在规范药价、压缩不合理营销成本、推动资源向创新和质量提升集中各上作用日益突出。 对策:确保集采落地见效的关键在于“用起来、用得好、供得稳”。 - 医保、卫健、药监等部门需加强协同,优化采购、配送、结算全流程衔接,督促医疗机构按约定采购使用,推动中选产品及时进院并规范替代。 - 强化供应监测与风险预警,对重点品种和短缺风险品种建立动态台账,压实企业履约责任,完善应急调剂与补充采购机制,确保临床供应稳定。 - 加强临床用药指导与患者沟通,针对通用名与厂牌并行选择的新机制,优化院内管理流程和信息系统支持,确保医生开方、药房调配和患者用药顺畅衔接。 - 持续加强价格和费用监管,防范“低价中选、高价回流”等违规行为,巩固改革成果。 前景:随着集采制度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更多高用量、高费用负担药品将纳入集采范围,罕见病及特殊人群用药保障也将进一步细化。下一阶段,广西在扩大集采覆盖面的同时,需结合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药品使用监测等政策协同发力,引导医疗机构回归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用药结构,推动医药产业在质量、效率和创新上实现更高水平竞争。未来,集采将从单纯“降价”向“降负担、促规范、保质量、强供给”的综合治理方向深化发展。

从“天价药”到“惠民价”,广西的药品集采改革生动反映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健康中国建设的新征程上,此制度创新不仅为边疆民族地区医改提供了范例,更展现了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制度优势。未来仍需在保障供应、促进创新各上持续努力,让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