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有个叫陈志坤的小伙子,出了件不幸的事。他才不满31岁,今年2月初进了南京一家企业管理公司工作。由于年纪轻轻身体底子不错,以前在外打工也干过很多苦力活儿。这次刚入职没多久,被派到另一家企业干货物分拣的活儿。这是一份体力活,他累坏了,之前跟家里人打电话的时候只随口提了句工作时间挺长,父母知道他吃苦受累也没太在意。 腊月二十八那天(2月15日)早上,宿舍里的室友发现陈志坤死了。室友说前一天晚上他身体不舒服想睡觉,第二天一早发现人没了。派出所把这事儿通知了远在十堰的家属,警察排除了他杀的可能。我们翻了翻他的手机相册,看到有好几张打卡照片。2月6号入职后连续好几天都显示他工作超过11个小时。就拿具体日期来说吧:2月6号早上7点16分上班干到下午5点45分下班;2月10号下班后是18点18分;2月11号7点21分上班干到晚上7点07分下班;2月12号又是7点09分上班一直干到晚上7点08分下班;2月13号稍微早一点下班是15点09分。这些记录加起来让家里人很心疼。 他的公司负责人对此给出了回应。说他入职后累计出勤才4天半时间,偶尔会加个班但绝没有超长加班这种情况,“愿意积极配合家属去申请工伤工亡认定”。不过这跟朱先生提供的情况有点出入。朱先生说陈志坤是临时工性质的兼职工人,出事前一天他已经递交了辞职申请。出事的时候他既不在工作地点也不是工作时间。但是公司态度挺好,说愿意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协助人社部门处理这事。 至于赔偿的问题比较麻烦。家里人说赔偿这事儿应该找劳务公司负责谈判。可劳务公司只愿意给2万元人道主义赔偿款,还没把完整的打卡记录和劳动合同拿出来看。家属也不知道接下来该咋办才好。 这事儿挺让人唏嘘的。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就这样走了,背后的原因到底是怎样的?到底是过度劳累导致突发疾病还是其他原因?这还得等官方认定结果出来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