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兴创新开展吕剧文化保护"四进"活动 法治护航非遗传承焕发新活力

问题——地方戏曲传承面临“知晓不足、参与不足、供给不均”的共性挑战。作为承载吕剧文脉的重要区域,吕艺镇长期实践中形成了较为深厚的群众基础,但在城镇化加速、受众结构变化、传播方式迭代的背景下,地方戏曲的传承仍容易出现青少年接触渠道有限、村居文化活动碎片化、社会力量参与不稳定、网络空间传播质量参差等问题。如何把文化自觉转化为制度化、可持续的传承机制,成为基层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保护的关键课题。 原因——以法治方式固化责任边界与支持路径是重要抓手。《滨州市保护传承吕剧文化条例》为吕剧文化的保护范围、传承扶持、社会参与、传播推广等提供了明确依据,也为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学校、企业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划定了“可操作的坐标”。在此基础上,吕艺镇将普法宣传与文明实践活动结合,通过面对面宣讲和沉浸式体验提升政策可理解度,推动条例从“纸面文本”走向“群众共识”,从而为后续的资源整合、人才培养与品牌塑造奠定社会基础。 影响——“四进”路径着力打通条例落地的末梢环节,形成多场景覆盖的传播链条。 一是进校园,突出“从小培育”的传承逻辑。当地以“吕剧立法第一课”等形式进入课堂,通过主题班会等活动把条例要点与吕剧历史、经典剧目、艺术特点相结合,用更易理解的表达讲清“为何要保护、怎样去传承”。同时引入专业教师开展简易唱段教学和基础身段示范,让学生在体验中建立审美兴趣与身份认同,并通过手抄报等载体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可视化表达,增强记忆点与传播性。 二是进乡村,突出“面向群众”的普及导向。志愿者把条例宣讲与乡村文化建设相衔接,通过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围绕保护范围、参与渠道、扶持政策等重点内容,用方言化、故事化方式拆解条款,让村民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在集市等群众聚集场景开展宣介,有助于把条例知识融入日常生活,更凝聚“共护文脉”的社会氛围。 三是进企业,突出“社会力量”的协同机制。面向重点企业开展专题宣讲,结合条例中鼓励企业参与吕剧文化保护传承的对应的规定,讲清企业参与的方式路径与应尽责任,引导企业在企业文化建设、公益支持、平台搭建各上探索融合点。通过现场交流收集意见建议,也为后续政企协作、资源互补提供了现实依据。 四是进网络,突出“扩大覆盖”的传播策略。依托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传播渠道制作图文推送、老艺人讲述等内容,以更直观的形式解读条例要点,并穿插经典片段与活动现场,提升观看黏性与传播效率。同时加强对外宣传,扩大条例知晓度与吕剧影响力,推动传统文化更好适应现代传播语境。 对策——从“宣讲热”走向“常态化”,关键于机制建设与资源统筹。一上,应推动条例宣传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联动,把校园课程、村居文化活动、企业文化建设、线上传播纳入常态化计划,形成可复制的工作清单与评价指标。另一方面,要强化人才与内容供给:既重视老艺人、民间社团等传承主体的保护与支持,也要面向青少年培育后备力量,鼓励开展适合不同群体的分层课程与体验活动;同时提升网络内容制作的专业性与规范性,避免“碎片化传播”稀释文化内核。再者,可探索以节庆展演、基层巡演、研学实践等形式拓展参与场景,让条例在实践中不断被理解、被使用、被认同。 前景——在制度护航与社会协同下,吕剧文化有望实现“保护更有力、传播更有效、发展更可持续”。随着条例持续落地,地方戏曲的保护传承将更具可预期性:政府部门依法履职、学校系统育人、企业积极参与、群众广泛支持、新媒体助力传播,多方力量形成合力,将推动吕剧从区域性文化符号走向更广阔的公共文化空间。对吕艺镇而言,这既是守护文化根脉的题中之义,也为提升基层文化治理能力、推动乡村文化振兴提供了可观的现实路径。

吕艺镇的实践展现了基层文化工作的创新思路,通过法律与传承相结合、宣传与需求相衔接的方式,构建了全方位的传播体系;该经验不仅有助于吕剧的传承发展,也为其他地方保护传统文化提供了参考。当文化保护有了法治保障和社会参与,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必将更加旺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