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事儿挺火,说要把每天干的8个钟头工作时间,给缩短成7个钟头,而且还得把加班费给涨上去。这要是真成了,对咱们打工人那肯定是个好事儿。不过嘛,咱也不能光听着忽悠,得先搞清楚现在公司到底是怎么弄的。现在这干活的制度主要分三种:标准、综合和不定时。标准这块儿就是大家平时干的,《劳动法》里说的清清楚楚,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能超过44小时。其实实际操作中,按照规定就是每周干40个小时,至少能保证休息一天。要是非得让人在工作日里加班,公司就得掏腰包给150%的钱。而且这钱不能用补休来顶替,哪怕是法定节假日加班都不行。唯一能补休的就是休息日,要是实在没法给休,就只能给200%的工资了。一般来说,工作日这一天哪怕加班也不能超过3个小时,一个月加起来不能超过36小时。 综合工时制这块就有点不一样了。《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说,那些因为工作性质特殊或者季节性强的公司,申请一下就能用别的办法干活。虽然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的硬性规定没了,但平均下来还是得跟标准的差不多才行。像搞交通、地质勘探、建筑这种行业的人就经常会碰到这种情况。要是有公司想用这法子,必须先去审批备案。按全年20.83个工作日来算一个周期,在这个周期里干活的天数不超过20.83天就不用给加班费;要是超了,就得算加班。 还有不定时工作制。这种主要是给那些高管或者外勤人员准备的,没法按点打卡上下班。这时候就不能说加班了。总得来说,综合和不定时都是特殊情况的处理方式。公司想玩这套必须经过劳动部门审批,还得在合同里写明白。要是偷偷摸摸干没用这俩制度的活儿那可不行,通常会被判定无效还得按照标准制度给加班费。 虽然现在有些公司搞了上四休三这种更灵活的法子,让咱们有了点自由时间。但要想真正缩短工时到7小时这一步还得等一等。咱们也是盼着能早点实现吧,毕竟工作生活总得平衡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