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姐因为在一家店买了13次手抓饼,把每次都拍的图发出去,然后说有异物、包装坏了,要求店家给她退款赔钱。 她第一次开价才30元、50元,后来尝到了甜头,赔偿金额越要越高。 到了2024年,她直接把赔偿金额提高到了1000元。 她把自己买的速冻食品拍了照片,还给这些照片做了加工。 店主一看到这些照片觉得不对劲,就报了警。 经查发现李小姐用AI把食物图片伪造得发霉变质。 因为李小姐把维权当成了生意,所以警察把她给刑拘了。 要是利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和“仅退款”等措施来恶意索赔、伪造证据、反复敲诈,这就触犯法律了。 不仅要退钱退款,还得承担刑事责任。 维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不能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