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车后伪称保管不善索赔逾七万,四川安岳法院识破虚假诉讼依法驳回并移送公安——诚信诉讼是法治底线,捏造事实终将自食其果

问题—— 本案表面争议是车辆质押期间的保管责任与损失赔偿,实质是当事人是否通过虚构、隐匿事实滥用诉权。法院审理查明,原告张某起诉主张被告刘某军因保管不善导致车辆毁损灭失,要求赔偿损失7.7万余元并支付违约金6000元。但证据指向一个关键事实:涉案车辆早在2023年6月已由融资公司按约处置给案外人——车款结清抵押贷款尾款后——剩余款项亦已转付张某,车辆抵押登记解除并完成过户。换言之,张某起诉时,涉案车辆客观上已不可能由刘某军继续占有或保管。

这起案件既照见个别当事人对法律规则的漠视,也折射出司法系统维护诉讼诚信的决心。当事人试图将法庭变为牟利工具时,严密的证据审查机制和完善的法律责任体系正在筑起有效防线。诉讼权利与守法义务从来都是一体两面,这是每个公民都应当认识到的基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