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叫徐迪的人,平常走在路上突然被弹飞,结果给砸死了。他家里人觉得很不公平,就给大货车司机、小货车司机、两家保险公司、电信公司还有公路管理所这七方都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190万元。这个案子挺复杂,因为牵涉到好几方的责任。法院很快受理了这个案子,觉得徐迪家的要求挺合理。 法庭审理的时候,发现大货车司机、小货车司机还有电信公司架设的电缆都有毛病。要是没电信公司把电缆架得这么低,也没大货车超载把电缆刮坏,更没小货车司机没注意到电缆的话,徐迪本来是能没事的。所以这几家都得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大货车司机在工作期间出了事儿,他的老板得负责赔偿。如果老板有保险的话,保险公司也得赔。小货车司机的责任也由他的保险公司来承担。 至于公路管理所呢,他们没有收到过任何关于道路安全隐患的通知,所以也没法去处理这些问题。既然没法证明他们知道隐患却没去管,法院就说他们不用负责了。 最后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判了:运输公司担60%的责任,电信公司担30%的责任,小货车司机担10%的责任。判决出来之后大家都没上诉。徐迪家最后拿到了195万多元的赔偿。 电影《流浪地球》里有句话说得好:“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这句话虽然不太押韵,但大家一定要记住它的意思。以后开车的时候多小心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