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言:以协同创新机制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新的历史机遇。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程度直接关系到产业竞争力的提升和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专家认为,推动这个融合需要打破传统思维,建立起"技术创新—产业升级—资本赋能—制度保障—安全护航"的完整生态链条。 技术创新层面,我国仍需加快从"集成应用"向"根技术创新"的转变。这意味着不能仅满足于对国外先进技术的应用和改进,而要在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上实现自主突破。专家建议通过"政府—市场"协同机制,将关键根技术转化为数字公共品,系统性降低全社会的创新成本。同时,国家应在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产业基础雄厚的地区,布局建设一批行业级数字融合研发验证中心,加速技术从论文和样品向产品和产值的转化。 在产业升级上,数实融合的目标是构建现代化产业生态,这是一场涉及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的系统性重构。专家建议推行"平台+集群"深度赋能模式,在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实施工业互联网平台深度赋能,实现对集群内大中小企业的普惠性、低成本赋能。同时,应鼓励行业龙头依托自身工业互联网平台,牵引地理分散但业务关联的中小企业,构建跨地域的虚拟产业集群,通过突破物理空间限制来优化资源配置。 资本赋能是推动融合的重要支撑。融合项目往往特点是技术门槛高、投资周期长、风险不确定性大,这要求创新"耐心资本"与"智慧资本"的供给机制。专家提出,应通过"优先保障本金+阶梯式超额分成"的激励机制,将社会资本利益与国家培育自主根技术生态的战略目标绑定,引导市场资本填补从实验室原型到产业化的融资缺口。此外,在数据基础制度完善的先行区域,应率先开展"数据资产确认、评估与质押融资"试点,将企业合法合规积累的高价值数据资源转化为可质押的"数字资产"。 制度创新为融合发展提供稳定的环境保障。随着融合向深水区迈进,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对制度环保的包容性、适应性与前瞻性提出更高要求。专家强调,应深化数据要素产权制度改革与实践,继续明确数据产品所有权、使用权登记的法律效力与流程,破解"数据孤岛"和"流通壁垒"。同时,对自动驾驶、生成式人工智能、智能诊疗等前沿领域,应建立"监管沙盒"制度,为新业态发展创造包容的制度空间。 安全保障是融合发展的基础。在万物互联、数据驱动的融合环境中,安全风险与系统复杂性同步增长。专家指出,必须将安全能力置于融合发展的全过程。应对国家重点产业链开展全链条数字化安全风险评估与测绘,提升产业链的整体抗风险与快速恢复能力。同时,鼓励网络安全企业将安全能力以"安全模块"形式,深度集成到主流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软件和云服务产品中。

数实融合不是简单的技术叠加,而是牵引产业范式变革的系统工程;唯有以系统思维统筹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制度链与安全链,才能把分散的试点成果汇聚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与能力,把阶段性的技术优势转化为长期的产业竞争力,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赢得主动、赢得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