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副局长张天峰受贿案一审宣判 获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二百万元

问题:权力寻租贯穿多岗位多环节,腐败风险资源配置领域集中暴露;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3年间,张天峰先后在地方烟草系统及国家烟草专卖局多个岗位任职,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职工录用、工作调整、职务晋升诸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407万余元。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并作出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的判决;对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追缴,上缴国库。该案于2026年1月8日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证据等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社会各界40余人旁听。 原因:制度执行松紧不一与关键岗位监督薄弱交织,形成“利益链”可乘之机。 从案件反映的受贿事项看,既涉及工程项目与承揽合作等资金密集领域,也涉及用人进出、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等人事管理环节。项目和人事往往是权力运行的高敏感区,一旦审批、评审、决策程序不透明,或关键节点监督缺位,就容易出现“以权谋私”“以岗谋利”。同时,张天峰任职跨度长、层级高、岗位变化多,说明对“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的监督如果不能贯通全周期、覆盖全过程,权力易从“组织赋予”异化为“个人筹码”,并长期积累中固化成隐性交易规则。 影响:破坏公平竞争与干部队伍风气,损害行业治理与公共信任。 受贿行为不仅直接侵蚀公共财产、扰乱市场秩序,还会导致资源配置向“关系”倾斜,挤压守法合规主体的生存空间,造成“劣币驱逐良币”。在人事领域,买通录用、调整、晋升等行为更易引发基层干部群众的负面观感,破坏选人用人公信力,影响队伍活力和执行力。烟草行业作为国有重要经济部门,管理链条长、政策性强,若发生权力寻租,将对行业治理效能和社会信任造成叠加损害。此次依法宣判、追缴赃款赃物并上缴国库,反映了对腐败问题零容忍的鲜明态度,也对企图以权变现者形成震慑。 对策:以审判结果为镜鉴,推动监督执纪执法与行业治理同向发力。 法院在判决中同时指出,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并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案件处理传递出清晰信号:一上,依法严惩腐败,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另一方面,坚持宽严相济、落实认罪认罚与追赃挽损政策导向,推动反腐败斗争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从治理角度看,应更把权力运行关进制度笼子:在项目领域完善决策、评审、招采、验收等全链条留痕机制,强化对“关键环节”“关键人”的穿透式监督;在人事领域坚持公开透明与规范程序,严防“围猎”与“被围猎”,对违反组织原则、破坏选人用人风气的行为同步追责问责;对长期在同一系统、同一权力链条任职的干部,完善轮岗交流、任期审计、离任审计和廉政风险动态评估,形成闭环管理。,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前景: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与监督合力,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 该案一审公开宣判,是依法惩治腐败、维护纪法权威的具体实践。随着监督体系健全、制度执行力持续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可控性将提高。可以预期,围绕项目管理、人事任用、资金资产等重点领域的治理将更加精细化、规范化,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思想教育的综合效应将进一步释放,为行业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更坚实保障。

张天峰案件的一审宣判,既是对其违法行为的严肃处理,也是对全社会的深刻警示。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任何将权力私有化、将职务便利商品化的行为,都必然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这起案件充分表明,在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代,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廉洁从政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广大党员干部应以此为鉴,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廉洁意识,在各自的岗位上恪尽职守、廉洁奉公,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