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制网】紫阳法院:卖东西的人得把合同、单据、条子这些证据存好

紫阳县焕古镇村民覃某因为装修房子的需求,2017年跑到县城关镇做生意的谢某那里买腻子粉等材料,最后双方口头定下来24000元货款,说2017年底付清。可到了年底,覃某一分没给。谢某找他要了几次,他都推说没钱。到了2018年,谢某让覃某写了个欠条确认欠钱的事,但他还是没还钱。2021年2月,覃某又重新打了张欠条给谢某,把之前的旧条子收回去了。这之后谢某打电话、发微信、上门找他要钱,覃某还是找借口赖着不给。这笔账拖了快九年都没结清。 没办法的谢某只好去紫阳县法院告覃某,要回那24000元。法院受理了案子后,法官伍贤畅觉得这就是普通的买卖合同纠纷,事实很清楚,证据也全,而且双方都是紫阳本地人,就决定先试试诉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谢某说了自己做生意不容易,欠这么多钱影响挺大;覃某也承认确实欠了钱,不是故意赖账,只是现在经济压力大。法官就给覃某讲了诚信经营的道理,告诉他如果不还钱会有法律后果;又劝谢某看在对方确实没钱的份上,商量个灵活的还钱办法。最后两边终于谈拢了:覃某从2026年4月开始,每个月15号之前给谢某1000元,直到还清为止;要是有一期没按时给,谢某就可以直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全部欠款。双方当场签了字,这事总算解决了。 法官还提醒大家:诚信是做人的根本,也是做生意的基础。卖东西的人得把合同、单据、条子这些证据存好;买东西的人千万别想着拖延赖账,按时付款是本分也是法律规定。要是不理法院的判决,就会被强制执行或者列入黑名单、限制消费,不仅名声坏了,生活也会受影响。 供稿:紫阳法院 作者:彭雅 编辑:许沥心 责编:志寿 审核:姚启明 栏目协办:西安仲裁委员会驻陕西法制网仲裁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