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场所投毒这种事是绝对不允许的

就在胶州,发生了这么一档子事。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刚把一个人判了,这人因为在公共场所投毒被法院给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不过也给他判了四年缓刑。事情是这样的,这个被告人心里头有气,跟邻居闹矛盾,就想给他们家养的宠物犬一个教训。结果他拿了一些带溴敌隆成分的老鼠药,把它涂在火腿肠上,就这么给投进了小区里的公共草坪。这一下可好,两只宠物犬不小心给误食了火腿肠,全都死了。 其实这事儿闹到这份上,也不能全怪这个人太坏。调查发现他跟邻居因为养宠物这事儿吵了挺久了,双方都不肯让步。社区那边调解也没见效,最后矛盾就激化了。这事儿也说明咱们社区在这方面的治理和宠物管理上还有欠缺。很多人法律意识不强,动不动就想用非法手段去解决问题。 法院审理的时候觉得这个人的行为确实危害了公共安全,肯定得治罪。不过他自己也认错了态度很好,还积极赔偿了钱让对方原谅他。最后法院给他个缓刑处理,这就是宽严相济嘛。这种判决也给别人提个醒:在公共场所投毒这种事是绝对不允许的。 这个案件也告诉我们要重视社区治理。一方面咱们得把宠物饲养的规矩立起来,教大家文明养宠;另一方面居委会和物业这些部门也得跟上步伐,多给居民调解矛盾。另外宣传教育也得跟上,让大家知道法律的重要性和责任所在。 随着城市越来越大、人越来越多,社区安全和邻里和谐成了大事儿。司法机关通过判案子来定规矩是一方面;社区要管好服务好是另一方面;还得把各方力量整合起来才行。只有大家都守规矩、相互尊重、共同努力才能减少矛盾冲突。让咱们胶州变得更安全更和谐才是大家共同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