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斐然律师来自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给九派新闻透了底:《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法院判决的钱,双方必须如数给;要是有人死活拖着不给,对方是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按照《民法典》的说法,急救中心要是不按法院定的日子还钱,就得给他们加钱赔利息。情况要是严重到构成犯罪了,法院还能直接把责任人抓起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当事人要是拒不执行判决,对方当事人要么自己找法院申请执行,要么由审判员把案子交给执行员去办。家属得在2年内去法院把申请执行书递上,执行员收到后,一般会先通知被执行人一下,然后立刻就能动手抓人或扣财产。 2月26日这天,山西省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了份通报。他们在会上说了,最近有媒体报道阳泉市“急救人员没及时帮着搬抬老人,老人最后没抢救过来”,经查这事基本是真的。对于老人走了这件事,他们心里头特别难过,也特别愧疚,特意给家属道了歉。至于赔偿没到位的事,阳泉卫健委已经狠狠批评了急救中心一通,勒令他们赶紧去找家属谈一谈,把法院判的17万多块钱按时全给到位。他们还全程盯着这事看,肯定会让赔偿金赶紧落袋为安。接下来他们要改好急救系统,把服务水平提上去,用实际行动守护大伙儿的命。 从这事儿咱们能看出点门道来:要是像市急救中心这样不执行判决会有啥下场呢?其实主要就两个方面的麻烦。第一个就是要额外多交钱赔利息;第二个就是如果情节严重到一定程度了,法院有权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罚款、拘留;要是更严重的话还得坐牢。 至于钱怎么拿回来?家属不用太担心也别着急。除了赶紧去法院递执行书之外(记住必须在2年内去办),还可以给当地卫健委还有媒体打个电话反映一下情况,他们也会帮忙盯着让赔偿金落实到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