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中介虚假承诺低息骗取高额费用 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警示消费者远离不法金融中介

问题——以“低息”吸引、以“包装”过审的不法中介扰乱信贷秩序。

典型案例显示,借款人王先生因企业资金周转需求,接到贷款中介推销电话,对方承诺可办理年化利率3.8%的个人经营贷款。

王先生在提供材料后,由中介“协助”递交申请,并被要求在银行问询环节按中介提供的“话术”应答。

贷款获批后,中介按贷款金额收取10%服务费。

随后王先生还款时发现实际贷款利率明显高于此前口头承诺,且还款期限短于预期,现金流压力增大,出现逾期风险并引发纠纷。

原因——信息不对称叠加融资焦虑,为非法中介提供可乘之机。

梳理案件链条可以看到,不法贷款中介往往抓住经营主体“急用钱、想省息”的心理,以明显低于市场综合成本的“低息”作为诱饵,将服务费、通道费等成本从明处转向暗处;同时通过“包装资质”“优化材料”等方式提高审批通过率,诱导消费者忽视合同条款与真实定价机制。

部分借款人对贷款年化利率计算方式、期限结构、还款方式等核心要素认识不足,在面签与合同确认环节未能做到充分核对,进一步放大了风险。

影响——损害消费者权益,增加金融与社会治理成本。

一方面,高额服务费叠加真实利率偏高,会显著抬升融资综合成本,使本应用于生产经营的资金被“中介抽成”侵蚀,借款人还款能力被削弱,易引发逾期、违约及后续诉讼。

另一方面,“包装材料”“按话术作答”等行为可能触碰合规底线,导致合同纠纷复杂化,甚至带来征信受损、信息泄露等衍生风险。

更广泛地看,非法中介游走于灰色地带,扰乱信贷市场秩序,削弱公众对正规金融服务的信任,推高金融机构风控与纠纷处置成本。

对策——以调解机制厘清事实,以制度防线压缩非法中介空间。

该案中,王先生向银行投诉并要求降低利率、重新分期,协商未果后共同申请金融纠纷调解组织调解。

调解组织受理后展开核查:一是核验贷款中介资质与业务关系,确认其与银行并无合作关联,系借款人与中介自行接触;二是复盘贷款流程,查明材料提交、面签等关键环节由王先生本人完成,银行已对合同重要条款进行提示,并通过走访核实企业真实存在且经营正常。

基于事实基础,调解员在释法明理的同时,建议银行结合借款人现实困难就存量债务处置进行协商。

最终,银行同意提供个性化分期还款计划,借款人接受方案,并在调解员劝导下认识到非法中介危害,主动配合向公安机关报案。

从治理角度看,案例释放出明确信号:一要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前端发挥作用,通过快速调查、事实核验和普法提示,促成理性协商,降低对立性与成本;二要压实金融机构信贷全流程管理责任,持续完善客户尽职调查、面签核实、信息披露与适当性管理,强化对异常渠道与可疑中介介入线索的识别与处置;三要加强对非法中介的联动打击和源头治理,推动线索移送、联合执法与公众风险提示常态化,让“低息诱导、高费牟利”的灰色链条难以为继。

前景——规范市场与提升金融素养并重,构建更安全的融资环境。

随着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以典型案例方式加强风险提示,社会公众对“低息但高费”“承诺不落纸”“话术应答”等常见套路的识别能力有望提升。

下一步,促进小微经营主体、个体工商户等群体获得更透明、可比、可负担的正规融资服务,是压缩非法中介生存空间的关键。

通过优化产品定价展示、提升线上线下服务可得性、完善续贷与分期等纾困安排,叠加依法惩治与信用约束机制,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与信贷市场秩序将进一步巩固。

该案例折射出当前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的监管难题,既需要制度补丁封堵漏洞,更呼唤建立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的共治格局。

当普惠金融的阳光穿透灰色地带的迷雾,方能真正实现金融活水精准滴灌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