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深圳市民李某给忙不过来的自己找了个家政公司的保姆丁某,专门照顾他的母亲朱某,签了合同。合同规定丁某得和老人家分房住。同年9月,朱某在家跌倒两次,先是因为丁某短暂出去拿饭,后来在凌晨睡觉的时候也摔了。朱某被送医后一个月去世了。李某家觉得是因为丁某没做好防护,家政公司也没资质没培训人员,就把这事告到了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把这起纠纷给解决了。法院查清事实:合同里写得很清楚分房住的事,而且李某试工的时候也没提啥意见。第一次摔倒,家人们还说不用送医院;第二次摔倒那是凌晨时分,因为分房没法盯着看,不过丁某发现后马上通知了家人并送医了,她已经做到了该做的注意事项。再者说家政公司虽然没有中介资质属于违规经营,但这并不影响他们签的合同效力。最后法院判是老人本身的病导致去世的跟摔倒是没关系的,丁某跟家政公司都没啥大错。这个案例给我们提了个醒:选择服务的时候要搞清楚具体干啥、怎么防风险以及出了事咋处理。很多家政公司培训不到位或者审核不严也会有问题。要想少惹麻烦,得从几个方面使劲儿。家里挑服务机构时优先选那些手续全的正规单位,合同上把要求和责任都写细了;家政行业得加强对员工培训特别是针对老年人的特殊情况;监管部门还得明确准入门槛、服务规范和监管办法。老龄化社会越来越明显了,要想让老人们能在家安享晚年让服务的人也有规矩照着办得靠大家一起努力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