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残疾人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这公平也就没法真正实现了

咱们先来聊聊浙江那个在公厕里生下四个孩子的流浪女吧。这人能把这事儿弄成这样,还把孩子的生父是谁都说不清楚,真让人操心。好在有一帮干哥哥在帮她撑着。其实呢,咱们社会上有很多人身体或者脑子不太灵光,日子过得挺难的。他们不像咱们正常人那样能随便上班、随便过日子。他们活得好不好,全靠咱们周围的人肯不肯帮忙,还有国家的福利好不好。 就拿视力残疾的人来说吧。我查了下资料,全国大概有1300万人看不清楚或者完全瞎了眼。全国总共有14.1亿人,这1300万占了0.9%。也就是说,平均每100个人里头就有一个眼有大问题的。可是平时在街上走一圈,能看到几个盲人自由地溜达?其实这也不怪他们自己。现在很多地方的路修得不太方便盲人走,盲道铺得乱七八糟的,红绿灯也没语音提示给人指路。 还有导盲犬在公共场所不让进的规定,这些都挡住了盲人出门的脚步。所以呢,咱们以后要是在大街上碰到流浪的残疾人了,不妨先把他(她)给带到派出所或者救助站去。这些地方专门管收那些没地方去的人。工作人员会先问问情况,如果是外地来的外地户口就联系老家那边的民政部门想办法送回去;如果是脑子不太灵光或者有精神病不好沟通的人,就先安排在当地残联那儿等着家里人来认领或者查查身份信息。 说实话啊,好多流浪的残疾人都是被家里人给扔出来的。不过法律上可没那么容易把他们扔下不管。《残疾人保障法》第九条里就说得明明白白:不管是谁养了残疾人都得把这份责任给担起来;当监护人的也得管好被监护人的事情;千万别打他们骂他们。 说到底啊,咱们国家要想运转得好、大家都过得开心幸福,基础保障这块儿一直都是个大难题。如果残疾人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这公平也就没法真正实现了。作为咱们每个老百姓的一分子啊,看到残疾人了都得伸把手帮帮忙、多给点关心支持才是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