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高血压男子自行小酌后身亡 法院认定同饮者已尽注意义务驳回百万赔偿诉求

一起因商务聚餐引发的生命权纠纷案,经两级法院审理后尘埃落定。

2023年5月,某公司为接待项目考察人员吴某安排工作餐,席间吴某主动告知高血压病史后,同席人员未携带酒水亦未劝酒。

据庭审证据显示,临近餐叙结束时,吴某自行斟饮约30毫升啤酒以示谢意,次日却被发现死于酒店房间,医院诊断为"呼吸心跳骤停"。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同饮者是否需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调查表明,涉事公司不仅事前获知吴某健康状况,且在就餐过程中严格遵循了"不劝酒、不敬酒"原则,餐后更履行了将其安全送返酒店的义务。

司法鉴定环节中,由于家属明确拒绝尸检,导致无法确认饮酒与死亡的医学关联。

法律界人士指出,此类案件判决需严格遵循过错责任原则。

我国《民法典》第1165条明确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才应承担责任。

本案中,同饮者既无主观过错,又无证据证明其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故不符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在判决书中特别强调"成年人应对自身健康风险承担首要责任"的司法理念。

近年来,共同饮酒引发的诉讼案件呈上升趋势。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曾发布典型案例,明确共饮人义务边界应包括劝阻过量饮酒、护送醉酒者等,但未要求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自主饮酒行为担责。

此次判决进一步厘清了商务社交中的责任划分标准,对规范餐饮社交行为具有指导意义。

聚餐本应是增进合作与情谊的场景,但任何社交都不应以健康为代价。

此案提醒人们,法律在追究责任时看重的是证据与规则,而社会在减少悲剧发生时依赖的是自律与关照。

把“不过度饮酒、不强行劝酒、出现不适及时就医”落到行动中,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