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洛南检察团队创新公益诉讼机制 以法治力量守护秦岭生态屏障

问题: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任务重、点多面广,风险往往藏“细小处”。在洛南县,一些古树名木保护标识缺失,电线缠绕枝干、外力钉扎等现象影响古树生长安全;个别人员为牟利非法采挖野生兰科植物,破坏原生境与生物多样性;部分乡村仍存在生活垃圾随意堆放、污水直排、畜禽养殖污染等问题,固体废物与面源污染叠加,影响河道水质、耕地安全和农村人居环境。这些问题看似分散,却直接关系秦岭生态系统完整性与区域环境安全底线。 原因:一是基层末梢的保护责任链条仍有薄弱处。古树名木等自然资源多分布在村组、道路沿线及农田林地交错区域,日常巡护主要依靠基层力量,容易出现台账登记与现场管护脱节。二是生态价值转化不足与利益驱动叠加。少数人员对野生资源保护法规了解不够,受市场需求影响铤而走险,非法采挖、买卖风险上升。三是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与治理能力不均衡。部分地区污水收集处理、垃圾分类转运等设施建设滞后,养殖场规范化水平不高,监管执法与群众自治衔接不畅,导致“治理后易反弹”。四是跨部门协同仍需加强。生态环境问题往往涉及林业、自然资源、水务、农业农村等多个部门,单靠单一措施难以形成闭环,需要以法治监督推动责任落实。 影响:生态破坏具有累积性,也伴随不可逆风险。古树名木被称为“活文物”,既有生态功能,也承载历史文化记忆,一旦受损难以替代;兰科植物等野生资源被非法采挖,不仅减少种群数量,还可能破坏微生境结构,影响森林生态系统稳定;农村固废与污水污染则会通过地表径流和土壤渗透影响河流水质与耕地质量,进而关系饮用水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更重要的是,基层治理若不到位,生态保护红线可能出现“由点到面”的扩散风险,影响秦岭地区高质量发展与群众获得感。 对策:以公益诉讼为牵引,推动“监督+治理+修复”同步发力。洛南县人民检察院“秦岭生态卫士”团队把监督触角延伸到街巷与山林,通过实地走访、核对台账、现场勘验和证据固定,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与时效性。在古树名木保护上,团队对照登记信息逐一核查,针对未挂牌、线缆缠绕、外力钉扎等隐患,依法向对应的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较短时间内完成集中整改:补挂保护标识、迁改影响生长的架空线、清除人为固定物等措施同步落实,为古树“减负”,也带动管护工作标准化、清单化。 在野生植物保护上,团队办理非法采挖蕙兰案件时,突出“修复优先、恢复为主”,推动将生态修复纳入处置方案:在原生长地开展整地、施肥、微地形调整等准备工作,邀请专业人员对涉案兰苗连根带土回植,并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村民代表现场见证,提升修复过程透明度与公信力。通过“惩治+修复+监督”并重,既回应社会关切,也以可复制的方式提升同类案件办理质效,释放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司法信号。 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上,团队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垃圾堆放、污水直排、违法养殖等问题,推动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围绕“蓝天、碧水、净土”加强系统治理,通过督促清理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规范养殖行为、追偿生态修复费用、整治直排河段、恢复被占耕地等措施,促进环境质量改善与耕地保护同步推进。实践表明,公益诉讼基层治理中能够起到“以法促治”作用:用检察建议压实行政责任,以修复执行形成治理闭环,通过公开见证凝聚社会共识。 前景:秦岭保护正从“治标”向“标本兼治”深化,法治化、系统化、常态化将成为关键词。下一步,应在三上持续用力:其一,推动古树名木、河道岸线、农村固废等重点领域建立更细致的日常巡护和风险排查机制,强化数字化台账管理与动态更新,减少“发现晚、处置慢”。其二,健全跨部门联动与线索共享机制,形成“行政监管—检察监督—社会参与”的协同格局,对破坏生态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同时完善生态修复技术规范与评估标准,确保修复质量可核查、效果可追踪。其三,强化源头预防与公众参与,通过普法宣传、村规民约、志愿巡护等方式提升群众生态保护意识,让“守护秦岭”从部门行动延伸为基层治理的共同参与。

守护秦岭,既需要系统规划,也离不开对一棵古树、一段河道、一片兰草生境的细致守护。以公益诉讼推动问题发现、责任落实与生态修复闭环,把“看得见的整改”转化为“能持续的治理”,反映了法治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把每一起关乎公共利益的“小案”办实办好,才能在点滴积累中筑牢秦岭生态安全屏障,为高质量发展夯实绿色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