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业退订新规出台,这事儿可把行业里的人给搞蒙了

泉州最近出台了住宿业退订的新规定,这事儿可把行业里的人给搞蒙了。大家都觉得得好好琢磨琢磨,怎么在管得住市场的同时,又能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呢?住宿业可是旅游市场的一大块,服务规范肯定得跟上。泉州市旅游协会这次针对客房预订退订搞出了个试行指导意见,没想到这一下子就把行业和消费者都卷进来了。这事儿不仅反映了旅游业发展快,治理也得跟上的现状,也说明供房的和订房的在权益分配上有点麻烦。 原来那个指导意见说要按淡季旺季来搞阶梯管理。非节假日你得提前7天退,节假日得提前15天。没按这时间点走,就要按不同的时间段扣钱;到了入住当天和前24小时内就不退了。这标准一出,立马就成了网上的热门话题。支持的多是行业里的人。有些酒店老板说客房这东西不能存着,客人临时变卦会让房间空着,这就是实打实的经济损失。特别是旺季的时候,退订太频繁了乱套了,统一规矩能管住那些随便退的人。他们觉得这是行业自己规范自己的好办法,以后别的地方也能参考。 可更多的声音是消费者和专家们发出来的。不少网友觉得7天甚至15天的免费退期太长了,现在人出门玩计划老变、不能适应这节奏。尤其是那些商务出行或者带着一家子玩的朋友,要求灵活点,太死板的条款反而让人不想去旅游了。另外不同的酒店和平台退订规矩不一样,新规怎么和现在的规矩接轨也是个大问题。 专家们也深入分析了这个问题。他们说现在主流的旅游网站上一般都是入住当天18点前能免费退,有些节假日还直接写着“不可取消”。泉州想推的标准和市场上的做法差别很大,如果硬要执行,可能会让酒店和平台之间有矛盾、客人和酒店之间有纠纷。专家建议制定规则得先去市场上多问问大家意见,既要照顾经营者的合理利益也要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法律人士也说了一句大实话:协会出的这东西其实就是自律性文件,没法律强制力。真要打官司还是得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里的规定。主要看经营者有没有提醒客人注意义务、客人取消行为到底给酒店带来了多大损失、谁的错更多这些因素来判断。这就是说就算有了新标准具体纠纷还是得一个一个看情况处理。 回想一下这几年的旅游市场吧,住宿退订这事一直是投诉的重灾区。一方面在线订房太方便了但退费的政策不透明、扣钱太多或者时间太长老是被吐槽;另一方面酒店空着也是浪费钱的事儿。特别是到了节假日高峰期恶意退订的人也多起来了给经营带来了困扰。 怎么建立一个既利于行业发展又能保护消费者的退订机制成了各地都要面对的难题。这次泉州的讨论虽然暂时停了但引发的思考已经不止是泉州一家的事儿了。现在旅游业对经济增长这么重要规范制定得看长远点、得顾全各方。 只有在充分听了市场和消费者的意见后寻求效率和公平之间的最大公约数才能让住宿业乃至整个旅游业高质量地发展下去。未来怎么通过制度设计打造一个更诚信、更方便、更友好的消费环境还得靠大家继续探索和实践下去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