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创新监督机制护航黄河生态 专项民主监督三年成效显著

1月25日下午,山东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在济南举行。

会上介绍,山东省政协已连续三年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开展专项民主监督,通过协商式监督方式推动各方“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在凝聚共识、精准建言、贯通监督等方面形成一套可复制、可延展的工作机制,促进黄河流域山东段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问题:大河治理进入“深水区”,需要从“治标”走向“治本”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事关国家战略落地。

对山东而言,黄河入海口生态系统敏感、河湖湿地分布广、产业密集带与生态红线交织,生态保护、资源利用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多重约束。

随着治理逐步推进,单点问题易解决、系统性矛盾更突出,涉及水资源配置、污染源管控、岸线与湿地保护、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需要建立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协同治理体系,进一步提升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原因:任务跨界叠加,传统治理方式难以独立应对 从治理实践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涉及发改、工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以及黄河河务等多个部门,既有工程建设、产业转型的“硬任务”,也有制度执行、监督问责的“硬约束”。

同时,部分问题具有隐蔽性、累积性与滞后性,治理成效需要较长周期才能显现。

面对复杂局面,单一部门推进容易出现信息不对称、标准不一致、整改碎片化等情况,迫切需要把监督、协商、专业支撑与社会共识汇聚到同一目标上,形成持续推动、闭环落实的工作链条。

影响:监督协同强化闭环,治理效能与共识程度同步提升 据发布会介绍,山东省政协把思想引领与监督推进贯通起来,注重以理念凝聚行动。

通过专题讲座、线上研讨、实地交流等方式,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夯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社会共识基础。

在建言方式上,坚持问题导向,综合采取集中调研、小分队调研、书面调研、专题化研究等形式,围绕生态、资源、环境等关键领域开展深入调研,形成监督报告3篇,提出监督建议65项,其中48项已落实转化;2025年提出的17项建议正在转化落实中。

与此同时,形成社情民意信息209篇,向全国政协报送7篇并采用2篇,向省委、省政府报送99篇,被领导批示和采用16篇,体现了建言成果对决策的支撑作用。

值得关注的是,山东在监督机制上探索“贯通协同”。

省政协推动民主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等实现信息互通、成果共享,通过监督工作方案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及时通报进展、邀请相关同志参加监督协商会议等方式,强化对问题整改、责任落实的推动力与穿透力。

相关做法在省纪委监委召开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工作会议上作情况介绍。

多方共同努力下,黄河流域山东段水质稳定在II类,反映出综合治理与持续监督带来的现实成效。

对策:以“共识—调研—建议—落实—反馈”闭环推动系统治理 从工作逻辑看,此次专项民主监督体现出三方面可供借鉴的治理路径:一是把凝聚共识作为前置环节,通过思想引领减少政策落地阻力,为跨部门协同和基层执行提供共同价值坐标;二是以协商式监督的优势提升建言质量,把调研做深做实,把问题找准找全,把建议提到关键处,形成可操作的清单化、项目化推进方案;三是强化监督贯通,推动纪检监察监督、行业监管与政协民主监督在信息、节奏与目标上对齐,促进建议从“纸面”走向“地面”,从“提出”走向“解决”,不断提升治理的制度化水平。

前景:以长效机制巩固成果,向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并进迈进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具有长期性、系统性特征。

随着治理进入提质增效阶段,未来工作重点或将从单项整改逐步转向制度供给与系统优化:在水资源刚性约束下提升集约利用水平,在产业转型升级中同步降低污染负荷,在河湖岸线与湿地保护中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与韧性。

同时,监督工作也需要更加注重数据支撑、动态评估和跨区域协作,推动形成“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评估成效—再监督再提升”的持续改进机制。

通过不断完善协同治理格局,有望把阶段性成果固化为长期制度优势,为黄河流域山东段生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支撑。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任务。

山东省政协连续三年的专项民主监督,不仅产生了实实在在的监督成果,更重要的是探索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这种把民主监督与思想引领相结合、把问题导向与精准建言相结合、把政协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相贯通的做法,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展望未来,在各相关部门的协力配合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必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为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