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全面振兴规划》明确到2027年分类推进农村建设,坚决防止“一刀切”搬迁

当前,乡村全面振兴进入系统推进的新阶段。按照《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部署,到2027年,乡村发展将围绕“统一规划、分类推进、片区化发展”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路径。此安排既聚焦补短板、强功能,也强调守底线、重保护,涉及农村住房条件、基础设施供给、公共服务可及性以及农民增收等关键问题。

农村统一建设并非简单的空间改造,而是一次关系到数亿农民福祉的治理与发展方式调整。在守住“农民利益不受损”底线的同时,如何激活乡村内生动力、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仍考验政策执行的精细度与治理的开放度。随着这项工作在各地推进,乡村变化也将以更具体、更可感的方式,持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基层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