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得从深圳的一家快递公司说起。潘某和肖某两人居然想出了个自导自演的坏主意,想骗保金。他们把一块印有“中国黄金”字样的金条,通过广东韶关武江法院寄往了深圳市,还专门保价7万元。4天之后,因为联系不上收件人,这块金条又被退回到了韶关的快递站。潘某就指使肖某去换金条。肖某驾驶着潘某的电动车,切断了室内监控电源,用自己以前做快递员时留下的钥匙进了快递站。他把那块真的金条换成了冰袋给了潘某。然后潘某假装去取件时发现金条丢了,就开始找快递公司要赔偿。他还联系了媒体来给快递公司施压。快递公司没办法只能把7万赔给了潘某,不过这笔钱第二天就被公安机关给冻结了。 调查发现,肖某之前因为诈骗罪被判过刑。韶关武江法院审理后认定他们俩是诈骗罪。肖某在缓刑期内又犯新罪,所以必须撤销缓刑合并处罚。潘某是主犯,肖某是从犯。考虑到肖某自首和两人认罪认罚的情况,法院判决撤销了肖某之前缓刑的部分。最后法院判处潘某有期徒刑三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肖某与前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八个月同样处罚金。 这次事件给快递公司提了个醒:一定要完善物流监管和理赔机制。消费者寄贵重物品时也要注意诚信,千万不能动歪脑筋去骗保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