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临洮三名初中生洮河溺亡 暑期野外水域安全治理亟待加强

问题:暑期野外水域溺水事故再发,生命代价沉重; 8月15日14时48分许,甘肃定西市临洮县八里铺镇张家庄村附近洮河河段传出呼救。接警后,当地消防、公安及乡镇干部赶赴现场,使用绳索、冲锋舟等设备开展搜救,医护人员同步到场实施救治。经全力处置,3名落水少年仍不幸遇难。初步了解,3人均为当地一所初中的学生,年龄14岁至16岁之间。 原因:风险认知不足叠加环境“隐蔽性”,使溺水成为暑期高发意外。 从以往案例看,学生溺水多发生在无救生设施、缺少管理的河道、水库、坑塘等野外水域。这类水域看似平缓,实则可能存在暗流、回旋、深坑、湿滑岸坡等风险,一旦落水,极易被水流带离岸边,自救和救援时间都很有限。另外,暑期户外活动增多、结伴玩耍频繁,部分家庭对孩子行踪掌握不及时,安全教育停留在口头提醒,导致本可避免的风险演变为难以挽回的后果。 此外,个别地区在重点水域的警示标识、隔离护栏、巡查频次和应急设备配备各上仍有薄弱环节;夜间照明、监控覆盖、紧急广播等设施不足,也会影响预警和响应效率。 影响:对家庭与社会造成多重冲击,也为基层治理提出现实课题。 对遇难者家庭而言,这是难以弥补的创痛;对同龄学生群体而言,也可能带来心理冲击,需要学校及时开展心理疏导与安全教育。更值得重视的是,溺水事故高发暴露出公共安全治理中的短板:一方面,青少年安全教育与行为约束仍需更细更实;另一方面,开放性自然水域的风险管理需要从事后处置继续前移到事前预防。 对策:以“防为主、联防联控”为主线,织密暑期安全防护网。 一是压实家庭监护责任,明确“可去与不可去”的边界。家长要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避免孩子在无人陪护情况下靠近河道、水库等危险水域。对青少年而言,规则要清楚、执行要到位,不能用“会游泳”“就玩一会儿”代替风险判断。 二是推动学校教育从“宣讲式”向“情景式”提升。开学前后及暑期关键节点,可通过主题班会、案例警示、模拟演练等方式,让学生掌握基本避险与求助方法,重点强调“不私自下水、不擅自结伴到野外水域、不盲目下水施救”。同时完善家校沟通机制,对假期活动形成共同提醒与监督。 三是加强社区与属地管理,完善重点水域“可见、可管、可救”。对事故易发河段、库区、坑塘等区域,因地制宜增设警示牌、隔离设施和夜间照明,健全巡查制度;对人员活动密集区域,可推进视频监控与紧急广播配置,提高预警能力。 四是提升应急救援的前置能力和群众急救素养。基层可结合实际配备救生圈、救生绳、长杆等简易救援器材,明确存放位置与使用方法;同时开展心肺复苏等基础急救培训,减少因错误施救造成的二次伤害。需要强调的是,遇到他人落水,应优先呼救报警并使用器具救援,避免盲目下水。 前景:以制度化、常态化机制推动“少发生、早发现、快处置”。 当前正值暑期安全风险集中期,有关部门可围绕“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重点水域”开展排查与提示,通过网格化巡查、联动执法与安全教育协同发力,推动防溺水从阶段性行动转为常态化治理。着眼长远,应将水域风险分级管理、公共安全设施建设与青少年安全课程体系更紧密衔接,让每一处高风险水域都有明确的管理主体与应急方案,尽可能降低悲剧发生概率。

生命不可重来,安全不能靠侥幸。洮河之痛再次提醒我们:暑期不是监管的空档期,而是风险更集中的阶段。对孩子多一分陪伴、对水域多一处防护、对隐患多一次排查,才能把“来不及”挡在悲剧发生之前。各方共同守住底线,才是对逝者最庄重的告慰,也是对每个家庭最实在的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