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生态环境损害的司法保护工作提前到事情还没发生的时候,也就是所谓的前端预防。过去一年,全国法院一共发了208份禁止令,不让那些污染行为继续扩大。好的环境其实就是最大的民生福利,也是老百姓最基本的环境权益。在保护环境的时候,法院特别注意在源头就把问题给止住。去年的这个数据就说明了这一点,大家都在用禁止令、先予执行这些制度来预防损害发生。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庭长吴兆祥觉得,生态环境破坏有个特点,就是潜伏起来、持续下去或者变了就回不来了。以前光靠事后赔钱的老办法不行了,只有多在前面下功夫,才能真正保护好大自然。 “惩治重在预防”,这事儿不能只想着怎么处罚坏人,“救济重在修复”,受害的地方也得赶紧恢复原样。法院不光是开庭判决这么简单,还得管到打官司之前的修复方案定下来以及判完之后的生态恢复。吴兆祥说了,比如浙江有个化工厂干坏事了,他们买了大量废盐酸还拿补贴钱,结果偷偷往湖里倒,这就造成了很大的污染。浙江法院不仅把这10个人给判刑了,还让他们赔了4.8亿元的钱来修复环境。 到了2025年,全国法院总共判决下来的赔偿款和修复资金加起来有43.69亿元。江苏和安徽这两个地方的法院配合得挺好,把一笔钱跨省转了过去,专门用来保护长江的岸线和江豚。重庆的法院把执行回来的钱交给云南那边的法院去当地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山西那边有一个五年的老案子一直没停过监督工作,最后把1840亩地还有1600多万立方的尾矿库全都封起来种上了草。 吴兆祥提到了法院还在摸索怎么针对不同的环境情况采取不同的修复办法,比如种树、放鱼苗或者把野生动物放回大自然。现在全国已经有1300多个这样的综合性修复基地了。这些努力让那些平时看不见的法律正义变成了老百姓实实在在能看到、感受到的生态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