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经过:投诉未获回应,整改逾期未落实 2026年1月,西安市阎良区人社局接到多名工人通过网络平台投诉,反映陕西建工第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工资问题。该局随即立案调查,并于1月14日向涉事公司发出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其配合调查。 但该公司未按要求配合调查。2月2日,监察部门向其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限期整改。截至处罚决定作出时,该公司仍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应的规定,阎良区人社局对该公司处以1.8万元罚款,并于3月2日在信用中国(陕西西安)平台公示处罚信息。 二、企业背景:省属国企更应担责 陕西建工第七建设集团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本8.43亿元,是上市公司陕建股份(600248.SH)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陕西建工控股集团。作为陕西省重点建筑企业,其业务涉及工程承包、市政建设、钢结构安装等多个领域。
治理欠薪事关民生保障和市场秩序。对企业来说,罚款只是表面成本,合规经营和信用建设才是长远发展的关键。只有严格执行制度、及时整改问题、规范薪酬管理,真正实现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才能在稳就业、促发展中体现企业责任和社会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