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3月17日通辽健馨中医医院、通辽健安医院被查处的欺诈骗保案件,详细情况已通报。这次查处是2028年国家医保局和自治区医保局移交线索后,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公安机关依法进行的。宋某某和张某分别作为通辽健馨中医医院和通辽健安医院的院长以及医保科负责人,两人相互勾结,在2018年到2023年4月期间组织实施了一系列欺诈行为。他们通过免费提供药物和体检、购买医保卡信息等手段获取他人医保信息,再利用这些信息办理虚假住院。宋某某和张某雇佣“医助”人员伪造病历、治疗记录和结算单据,大量骗取国家医保基金。专业机构审计显示两院共骗取了555,986.64元的医保基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两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对宋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对张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这个案件性质恶劣,涉案金额大且隐蔽性强。它提醒我们定点医药机构要遵守法律、管理规范。各级医保部门要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欺诈行为。此次通报提醒各定点医药机构立即自查自纠,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我们需要全社会共同维护好医保基金安全这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