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文物保护离不开“人人有责”的社会共识,但现实中仍存在公众对文物保护边界、行为规范和法律后果认知不足等现象。
旅游观光、研学体验日益普及,公众接触文物与遗址的频次显著增加,触碰红线的风险点也随之增多:从在文物本体上刻画、攀爬,到未经批准的探挖、售卖、运输等行为,往往源于“无知而为”或“侥幸心理”。
如何把专业法条讲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成为基层普法的现实课题。
原因:今年3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施行满一周年,新修订的《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同步施行。
法律与地方性法规的衔接落地,为文物资源大省山东提供了更清晰的制度框架和执法依据,也对普法的及时性、精准性提出更高要求。
与此同时,传统普法多集中于固定场所与集中时段,覆盖面有限、参与度不稳定。
把普法“搬进旅途”,让法律知识跟随人流走到公众身边,是对传播规律的顺势而为,也是对“以文化人、以法育人”的场景化探索。
影响:3月4日举行的“一法一条例”普法宣传主题活动,将“好客山东·齐鲁1号”文物研学主题列车打造为“流动的普法课堂”。
活动通过普法宣讲、快板展演、趣味知识问答等形式,对文物保护相关规范进行通俗化解读,推动乘客在沉浸式参观齐鲁文物主题车厢、感受历史文脉的同时,理解“哪些行为必须禁止、哪些活动需要审批、哪些责任不可推卸”。
这种“边走边学”的方式,强化了公众对文物保护法治逻辑的直观认知:文物不仅是可观可学的文化资源,更是受法律严格保护的公共财富。
对地方治理而言,此类活动有助于把事后处置转为事前预防,通过提升守法自觉减少违法成本与执法压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监督—依法治理”的良性循环。
对策:推动“一法一条例”落地见效,关键在于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下一步,可从三方面持续用力:一是持续拓展普法阵地,依托列车、景区、博物馆、古城古村落等人员密集场景,常态化开展“小切口、短时段、高频次”宣讲,提升触达率。
二是提升普法内容的针对性,围绕研学团队、旅游从业者、文物修缮与工程建设相关人员等重点群体,突出审批流程、禁止性条款、法律责任和典型案例,用清晰的行为清单减少认知误差。
三是推动普法与执法、服务协同联动,既讲“不能做什么”,也讲“如何依法做”,例如引导公众通过合法渠道参与文物志愿服务、线索举报与文明参观,让法治宣传与社会参与相互促进。
前景:随着法律制度不断健全、社会参与渠道持续拓宽,文物保护正从“部门独守”走向“全社会共治”。
山东把普法课堂开到列车上,释放出明确信号:以创新方式推动法律条文走出文本、进入生活,让公众在真实场景中形成规则意识和边界意识。
可以预期,伴随“一法一条例”宣传普及走深走实,依法保护、依法利用、依法管理将进一步成为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路径,为传承齐鲁文脉、提升文化软实力提供更坚实的法治支撑。
文物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山东将普法课堂搬上移动列车的创新实践,不仅丰富了法治宣传的形式载体,更展现了以法治方式守护文化根脉的决心。
随着“一法一条例”宣传的持续深入,必将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局面,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筑牢法治基石。
这一探索也为其他领域普法工作提供了有益启示:法治宣传既要“走心”,更要“走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