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智能网联汽车管理办法 明确载人运营需满足多项条件

近年来,智能网联汽车加速从封闭场地验证走向开放道路运行,测试规模扩大、应用场景增多,与交通安全、道路资源、数据合规等问题相互交织。

如何在“放得开”和“管得住”之间取得平衡,成为地方探索产业落地与公共安全治理的关键课题。

山东此次试行新规,围绕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全流程提出明确要求,为车辆由研发测试迈向载人运营划出可量化、可追溯的“进阶路径”。

问题:从技术试验到载人运营,风险边界需要清晰。

智能网联汽车涉及感知、决策、控制等多系统协同,面对复杂交通参与者、突发天气和道路施工等变量,仍可能出现识别偏差或策略失当。

特别是载人载货场景,一旦发生失控或误判,将直接影响公众安全与社会信心。

因此,必须建立分阶段验证与准入机制,通过里程、时长、场景等指标逐级放开,避免“技术热”带来“安全冷”。

原因:产业规模化发展对制度供给提出更高要求。

一方面,企业需要更大范围、更真实的道路环境来迭代算法与验证可靠性;另一方面,道路测试涉及跨部门管理,既关联产业发展,又涉及交通秩序、道路运输、事故处置等公共管理事项。

制度缺位或标准不一,容易导致审批不清、责任不明、监管难以形成闭环。

此次办法将省级部门职责细化并明确牵头协同机制,有助于破解“多头管、无人统”的现实难题。

影响:分阶段准入为商业化应用提供可预期路径。

新规将道路活动划分为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三个阶段,明确从测试道路确认备案到跨市测试道路的省级确认,推动规则统一、运行可控。

在准入条件上,车辆需在自动驾驶模式下完成一定规模的测试和示范应用后方可提出更高阶段申请,且示范运营引入更高里程门槛与运行积累要求,并允许在测试道路开展载人载货或特定场景作业的市场化收费行为。

这一设计释放了清晰信号:商业化不是“一步到位”,而是在可验证的安全能力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拓展场景。

对策:以“安全底线+闭环监管”提升治理效能。

办法明确车辆应配备随车安全员,发生突发情况需立即接管、切换人工驾驶模式,体现对现阶段技术成熟度的审慎态度。

与此同时,对申请、过程管理、违规处罚以及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原则作出规定,强调主体责任与监管责任并行。

实践层面,还需进一步推动测试道路、数据留存、事件复盘等关键环节标准化,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与联动处置能力,形成“事前准入—事中监测—事后追责”的闭环。

对企业而言,应把安全投入前置到产品开发、测试验证、运营管理全链条,在风险评估、应急预案、人员培训等方面形成体系化能力。

前景:政策引导下产业有望走向规范化、规模化与场景化并进。

随着制度框架逐步明确,企业开展规模化测试运行的确定性增强,地方也更有条件在城市交通接驳、园区物流、港口矿区等相对可控场景先行先试。

下一步,随着技术演进与监管经验积累,随车安全员、道路范围、运营场景等要求或将动态调整,逐步从“以人保底”向“以系统可信+监管在线”过渡。

与此同时,公众关切的安全、责任划分与数据合规等议题仍需持续回应,只有在透明规则与严格执行基础上,才能形成“敢用、愿用、放心用”的社会环境。

作为传统工业大省向智能制造转型的关键落子,山东此次政策创新不仅关乎区域产业发展,更是对国家"交通强国"战略的实践探索。

当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形成共振,智能网联汽车这条万亿赛道或将驶入规范化发展的快车道。

未来如何在保障安全与鼓励创新之间保持平衡,仍需在实践检验中持续完善监管智慧。